第37部分(3 / 4)

小說:求之不得 作者:低訴

侮辱的他的情感。

同性戀也是人,也有尊嚴,他們的情感也可以極其的真摯。

他們活得不容易,處處受壓抑,處處被排擠,他們很難遇到和他志同道合情意相通的人。

他們已經夠苦夠累了,所以他不能接受嚴梧這麼侮辱他們這群人。

嚴梧也知道自己過分了,他沒有想到嚴桐會這樣地被激怒,句句反問,字字錐心,直把他駁得啞口無言。

那些話,絕對不像是一次性被激怒所能夠說出來的。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嚴桐是怨他的,那個以稚嫩之間扛起一家擔子的嚴桐是怨他的。

這個認知讓嚴梧覺得非常地難過,他開始動搖,他覺得自己的所作所為,其實不一定是對的。

他總想把嚴桐引到一條正常人的道路上去,讓嚴桐能的情感也能在陽光裡怒放,以一種絕美的姿態搖曳,而不是喜歡一個同性,然後兩個人遮遮掩掩地活在世人非議的眼光中。

他沒有歧視的意思,他只想要嚴桐好,嚴桐是他現在唯一的親人,他希望他活得好。

但是現在看來,他顯然是錯了,嚴桐已經長大了,他有自己選擇的權利,他不能夠以自己所認為的正確去強迫嚴桐。

愛之深,責之切。是他太急切了。

嚴梧挫敗的離開,走得匆匆,倍感狼狽。

嚴桐腦子很漲,他看著孟曉陽,孟曉陽不會多嘴,他是肯定的,但是總覺得尷尬。

孟曉陽此刻再單細胞也察覺到不對了,連話都不說,直接溜走了。

作家的話:

同學去實習培訓,結果呆了不到一天就回來了,感覺像是進了一個邪教組織。。。。。哎。。。本來也想去的,要是去的話,估計更新遙遙無期了。。。。。

現實25

荊慕珩跟莊勵打電話說他和蘇然和好的時候,順帶踩了他的雷區。

他和夏銘之的關係,以前算不上雷區的時候,他們都選擇不去踩,現在倒好,一個一個,敢死隊似的,踩得歡暢。

當然,無論如何踩,炸得都是莊勵自己。

對於他給夏銘之的最後一個考驗,夏銘之果然不負他的期望,讓他失望得很。

也許對於夏銘之來說,他的自尊和一個莊勵,根本沒有可比性。

消失了,消失得乾乾淨淨,毫無蹤影。

莊勵當然不會後悔那日的作為。

他和夏銘之說回不去了,然後掏出了一枚銀製的戒指,“戒指本來是一對的,我不知道另一枚戒指你有沒有看到,當初在天津的時候,我把它放在送給你的大衣裡面,但是你沒有要。”

夏銘之急忙說道:“我看到了,後來我把那件大衣帶走了,還帶到了法國。我一直不敢穿那件大衣,我覺得我會玷汙它。那天我答辯,天冷了,我卻不安心,我需要勇氣,於是我在出門的時候,還是回去拿了那件外套,我幻想那是你在陪著我,我就不怕了。我出門,一插進口袋,就發現了它,我蹲在法國的大街上嚎啕大哭。我知道,那天是我不識好歹,所以你才那樣對我,我卻因為這個,怨恨了你那麼久,我錯了,我……”

莊勵打斷了夏銘之的話,“我本來希望那個戒指丟掉了的,既然你看到了,那就扔了吧。”

夏銘之瞪大了眼睛:“為什麼?”

莊勵站起身來,俯視著夏銘之,“因為我要把這枚戒指給扔了。”

說罷抬腿走到門口,將戒指扔到了垃圾桶裡。

那枚戒指的內側沒有字,他當初抱著絕望的態度,想讓夏銘之心甘情願地給他親手刻上相應的字母:XMZ?ZL。

他把他親手刻上字母的那個戒指,放在送給夏銘之大衣裡的,他知道夏銘之穿大衣喜歡手插在口袋裡,他期待又害怕夏銘之看到那個戒指時的模樣。

他的期待,他的害怕,在夏銘之的冷漠下,都成了浮雲。

於是他在震怒之下,做了錯事。他強了夏銘之,傷了夏銘之,傷了身,還有自尊。

憤怒不是做錯事的理由,他承認他做錯了。

但是他曾千方百計想要去挽回,只是那人不給機會。

不是不原諒,而是變本加厲地報復。

用最殘忍的方法報復,踐踏了他的愛情他的真心。

那個踐踏他愛情他真心的人,現在回過頭來想要喚回他的愛情和他的真心,但是他怕了。

夏銘之確實變了不少,他做了很多以前從不肯做的事情,但是他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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