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部分(1 / 4)

小說:聖經故事 作者:津鴻一瞥

在耶穌看來,恭謙與憐憫是相互聯絡的,只有在內心裡自我恭謙的,才會憐憫他人,寬恕他人。(太18)

饒恕七十個七次

一次彼得來對耶穌說:“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麼?”耶穌回答說:“我對你說吧。不是七次,而是七十個七次。”他接著舉了這麼一個比喻:天國好象一個主人,要和他的僕人算帳。才開始算的時候,有人帶了一個欠一千萬銀子的來,因為他沒有什麼可以償還的,主人便吩咐他把他和他的妻兒以及一切所有的都賣掉來抵償。那僕人就跪下求主人說,主啊,寬容我,將來我要還清你的債。主人動了慈心,便放了他,還免了的債。

可那僕人出門,又遇見另一個欠自己十兩銀子的同伴。他一把抓住對方,掐住他的喉嚨,要求那人立即還清欠款。他的同伴跪下求他,也說“饒恕我吧!我將來必要還清你的債的。”但這僕人不肯,竟然將同伴送官下獄了。別的人看見了甚為不平,就去告訴他主人。

於是主人叫了這奴才來,對他說:“你這惡人呀。你央求我,我就免了你的欠債。你難道不該憐恤你的同伴,如同我憐恤你麼?”

主人一怒之下,也把他交付掌刑罰的,讓他也要還清所有欠債。

耶穌的意思是,不要以為自己比別人強,認為他人有負於自己,對於天國說來,我們都是欠有債務的人。因此,耶穌反覆說:“苦你們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的,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象外邦人,和稅吏一樣。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我又告訴你們,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什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因為無論在哪裡,有兩三個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大18,19)

什麼人能進天國

耶穌有許多次談到天國,但都用的是或明或暗的比喻。他在加利利各地傳道時,曾經運用過撒種的比喻、芥菜種的比喻、面酵的比喻、稗子的比喻和撒網的比喻。當他離開加利利往猶太境界及約旦河外傳道時,又曾運用過別的比喻來說天國。

他曾經這麼說:天國好比主人清早到市上去僱人來葡萄園中做工。他清晨六點時僱了一批人,許他們一天一錢銀子的工價。到上午十點又僱了幾個工人;都下午兩點了,主人一出葡萄園,看見還有人閒站著,便說:“你們也來我園中做工吧”,這幫人也就來了。

晚上六點鐘,主人讓管事的通知工人們來領工錢,先讓那下午兩點才來做工的來,一人給了一錢銀子。等到那上午就來做工的人來了,他們自以為工錢會比晚來做工的人多一些,結果仍然是一人只得一錢銀子。

先來的僱工便埋怨主人說,他們整天勞累,天氣又這麼熱,可是那晚來幹得少的,竟也與自己拿得一樣多。主人便說:“朋友,我並未虧待你,我們不是早就講定了,幹一天一錢銀子嗎?你走你的吧!我給後來的也是一錢銀子,那是我願意的,我的東西難道不可隨我的意麼?因為我作好人,你就紅眼了麼?照這樣,真是被召的多,選上的少哩。”(太20)耶穌在這裡是要說,凡入天國的人,地位平等,沒有什麼差別,其中再沒有什麼先來後到的分別了。

天國什麼時候到來呢、法利賽人曾經問過那穌。耶穌當時回答他們:“上帝的國來到,不是眼所能見的。人也不得說:'看哪,在這裡!看哪,在哪裡!'因為上帝的國,就在你們心裡。”

耶穌的意思是說:能否進入天國,全在於人自己的行為善惡,在於人自己的選擇。耶穌不止一次地表示,進入天國是跟從主的一種賞賜:“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這跟從我的人,到復興的時候,人子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的十二個支派。”

什麼樣的人才能得入天國呢?有人間耶穌得行何等善事,才能獲得永生。耶穌說:“只有一位是善的,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那人間這誡命是什麼,耶穌告訴他,就是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那年青人間,如果這些都做到了,還可以作什麼善呢、耶穌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可那年青人聽他這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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