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部分(2 / 4)

小說:散文新勢力·風華 作者:

的明媚被表達得清晰真實。

指揮家中我喜歡帕爾曼,他雖然身體不健康,但是人格魅力是無法言表的,從他出現在人們視野的瞬間開始,湧向他的都是愛戴、尊重的目光。

較之古典我更愛歌劇和音樂劇,比如《貓》《歌劇魅影》《貝隆夫人》等,還有幾年前在人民大會堂紀念韋伯的音樂劇晚會,那一次,我愛上了費翔,他在唱歌的時候簡直把我迷倒了,而且倒的時候還口水吧嗒……太帥了太魅力了太讓人春心蕩漾了。

男高音我喜歡安德烈波切尼,他與莎拉布萊曼合唱的《The time to say goodbye》讓人無法忘懷。

我最愛絃樂,最喜歡的小提琴家是帕格尼尼(男)、馬友友(男)和穆特(女),在所有樂器中,我對絃樂是情有獨鍾的,雖然我小時候學的是鋼琴,但對鋼琴的喜歡遠不及帶弦的東西。帕格尼尼的《魔鬼顫音》能讓人爽到極致,一開始可能會覺得很混亂,但當你融入作品時,你會找到難得的快感。那是一種跳躍在心尖上的愉悅。馬友友把提琴融到拉丁曲風中,讓單調的絃音增加了豐富的異域情感。穆特的《卡門》,聽過才知道什麼是經典。有人說喜歡絃樂的人容易受到傷害,也許就像音符一樣,太單一,就缺少抵抗外力的能量。

聽音樂應該有自己欣賞的類別,但多聽各類好玩的曲子一定會有驚喜。交響樂和流行樂一定要換著聽,這樣人格才完善。

古典音樂是〃美麗不沾風塵〃,流行樂是〃風塵〃,兩個都擁有,那才是情聖之道,就好似張愛玲《紅玫瑰與白玫瑰》中所喻之意。

黃金、白金和銀子

銀子是簡單隨意的,通靈。

白金是高貴時尚的,偽裝。

黃金是大氣沉穩的,霸道。

每次去商場看首飾,都喜歡看銀飾和白金。它們共同的特點:都是銀白色。但細細比較會發現,白金比銀子亮,而且這種亮是長久的,不像銀子,需要人天天戴,如果放置幾天,它就像個慪氣的孩子,氧化變黑了,需要你精心擦拭才能恢復本色。白金很省心,戴與不戴都是那個樣子,所以對於愛臭美的又需要裝範兒的女人來說,白金是首選,它代表高貴、時尚,又省心。但是喜歡〃意義感〃的人,多會選擇銀子,因為銀子能通靈性。

黃金大不同於白金和銀子。黃金的霸氣不是屬於所有人的。品質的粗細、分量的多少呈現的霸氣是不同的。就拿我來說,當我帶上金子的時候,會有一種感覺:我被它打敗了,完全襯不起來那種霸氣。所以帶黃金的多數是中老年人,他們歲月的經歷能承擔起黃金的力量。而這些是青年人不足以承擔的。在黃金面前,閱歷的深邃與膚淺被比較得淋漓盡致!

所以我說黃金像舊社會家庭中的大太太,無論男人的愛與不愛,她的地位是不變的,尊貴。而白金像小老婆們,一個個美麗如花,深藏心計,討男人們的歡心,但在大太太面前只能低頭。銀子像丫鬟們,她們遠離大小夫人間的明爭暗鬥,有自己小小的自由和歡喜,一顰一笑輕巧可愛,通靈性,往往更能吸引男人的側目。

哎,女人們啊。一輩子都在幹嘛啊!

〃物質〃的人

很多人在形容女孩子時,喜歡用〃物質〃這個詞,一個〃物質的女孩〃不是好女孩。我的理解,這句話是說女孩子太過於拜金不好養活。沒思想沒涵養還能把她老公累死。

人為什麼會〃物質〃呢?

其實誰又能離開物質呢?

人的情感、記憶總會依附在某一樣東西上才能長久。我很喜歡逛舊貨市場,很喜歡看舊舊的東西,比如那種雕花的木窗門、可能是祖輩流傳下來的古舊戒指、一把滿面瘡痍的手風琴、咿咿呀呀唱出曖昧小調的老式唱片機、一塊被帶得發黃滲進汗液的翡翠玉鐲……它們承載了太多的故事,彷彿能聽到它們喃喃自語的訴說。但是我從來不敢買這些舊貨,尤其是首飾。記得一個小店老闆曾告誡我:舊東西收藏可以,但是不要自己戴。此話一出,正好應了我的第六感,這些東西已付上了主人的靈魂和氣場,和其他人的相斥。

很多人家中有祖傳之寶,這些寶貝不一定值錢,但之所以被珍視為〃寶〃是因為其中有家人的身影,每一次翻閱彷彿就見到了那些未曾謀面過的祖輩。如果祖傳之寶丟了,那種失落是說不出的,空蕩蕩的,丟失了穿越時空的鑰匙。

這就是物質的力量。〃物質的人〃其實是過於熱愛生活的人,他們想記住太多的東西,只有把記憶放在一件件東西上,才能知道自己的快樂。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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