侶,我們愛得很徹底又愛得很忸怩。
前夫的回來,讓我媽非常高興,小孩也好像變得很懂事,整天纏著他不放。血緣關係是一種不解的紐帶,永遠會牽著親人的心。
前夫動員我去重慶,他說那邊充滿機會,什麼工作、財富都可以靠自己去爭取,不用靠單位的領導來安排,更不用看任何人的臉色。他說,重慶,你只要有特長,只要有本事,你就是老大,你就有應該得到的財富。
女人為愛可以拋掉一切,為了男人的事業可以拋掉自己的事業。我很快就去辦理了停薪留職手續。前夫剛回重慶不到一個月,我就把我媽送回農村,帶著兒子來了重慶。
這時我跟前夫的關係非常“不明不白”。說是離婚關係,我們又恩愛如初;說是朋友關係,我們的關係又超越了朋友;說是戀人關係,他早已是我兒子的父親。
我跟他住在他單位的宿舍裡,他的同事都知道我們是“一家人”,但有一次,他單位組織到郊外旅遊,家屬也都去了,在登記住宿時,我們卻沒有結婚證。因事先單位再三強調,夫妻一起出遊要帶結婚證,被同事們發覺我們沒有結婚證,我們尷尬異常。
返回後,他先開口說要回去補結婚證,可是,這一回去,得損失不少財力和精力,我們只好託姐姐和姐夫去辦理。好在民政局的大媽認識我們,勉強開了後門,讓我們人沒有到場就辦了復婚手續。
我們開始比較懂得互相關心對方了。他整天忙於事業,我則暫時在家裡帶孩子,週末則去讀大學商業管理自考培訓班,打算等孩子上了幼兒園,自己也可以拿到大專文憑了,那時再去上班。
“失足”後,前夫仍然選擇了我(1)
本來以為破鏡重圓,就不可能再破了,兩年多後,也就是1999年春節期間,我突然接到雅安那個中學教師的電話。他不知道從哪裡打聽到我的電話,大年初二深夜,我們正準備睡覺,電話鈴聲突然響了。他說我走後,他一直想我,他最喜歡的人是我。前不久,他跟老婆離婚了,他想跟我結婚(他不知道我復婚了)。
丈夫聽到我的話語有點不對頭,搶過電話責問他是誰。他馬上把電話掛了。在丈夫的追問下,我把實情都告訴了他,把跟教師同居的事也告訴了他。我想以自己的坦白,求得丈夫的諒解和包容。
丈夫一聽,狂野的個性又爆發了出來,他一口氣把家裡僅有的兩件傢俱———茶几和電視都摔壞了,然後摔門而出,一夜沒歸。
後來,我才知道,老公那晚去了一家迪士高舞廳,喝得醉醺醺後,跟一個不三不四的女人回去睡在了一起。
我是很愛丈夫的,他如果愛上正經的女人,我可能會原諒他,友好地跟他分手,但他竟然跟一個他一點都不瞭解的壞女人睡在了一起,我的心感到從未有過的疼痛。疼痛之後是悲哀,我不禁自問:愛情難道就這麼簡單而不值錢?隨時都可以不顧對方的感受而跟一個陌生人睡在一起?
連續三個多月,我都不理他。他也不理我,我們住在一起,卻成陌路。
這段時間,我的業務進展很快,收入不少。我也拿到了大專文憑,到了一家三星級酒店做銷售代表。小孩進了全封閉學校,週末才回家。我們各自有各自的事業,都是早出晚歸,不是他回家時我睡著了,就是我回家時他入夢了。
如果不是那個教師發生了一件事,也許我們就不會再次離婚。
2000年3月14日,教師突然出了車禍,左腳的腳裸被車碾碎了,一個人在醫院待了兩個月後癱瘓在家。
我瞭解他,他是個不喜歡求別人幫助的人,所以他從沒有告訴我這件事,是我姐姐偷偷告訴我的。教師沒有什麼親人,我感受到他一個人的孤獨和痛苦。
一日夫妻百日恩,更何況我跟他有了兩日的“夫妻”生活。雖然沒有了愛情,但再怎麼說也還有朋友之情。我請了假,揹著老公回家看望他。
我照顧了他兩天,給他請來了保姆,很快就趕回了家。本來,我以為姐姐跟我都守口如瓶,應該是“神不知鬼不覺”,沒想到我那個多嘴多舌的姐夫卻不小心說漏了嘴,把這事告訴了我丈夫。
本來就餘怒未消的他,不容我解釋,非跟我離婚不可。他認為我跟教師肯定還保留有一腿,不然不可能這麼大老遠跑去照顧他。
我的脾氣也是很大,兩人一吵起來,就像打雷,一個比一個響,我們又一次協議離了婚。
離婚後,我和小孩搬出來住,他依然做他的事。我則又一次面臨事業的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