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諸群塞,亦復如是:推及到通、塞,和明、暗的道理也是一樣的。
阿難白佛言:世尊!如我思惟,此妙覺元,與諸緣塵,及心念慮,非和合耶?
所以阿難他還執著在世間的非此即彼——噢,既然我講和合是不行,那就是非和合了。世間法是不是非此即彼啊?不是紅的就是白的,他是這樣來觀照。而佛法裡講不變隨緣,隨緣不變。這就是我們的真心本來面目這種彼此對待之法的一個特徵。那麼講不變,是不是講不和合啊?它不變怎麼和合啊?那麼講到隨緣是不是講和合啊?所以說我們真心也和合也不和合,你不能講它是和合,也不能講它不是和合。下面具體看這段經文。
如我思惟:像我這樣來觀照。
此妙覺元:「妙覺元」,就是我們的見性、見分。這個「覺」,因為在阿難的境界上,知道一切能夠知覺的東西里面的那個本元就是那個見性、見分——我本覺之元就是見性、見分。
與諸緣塵:「諸緣塵」,就是看到的一切的色法、六塵、還有五根。眼、耳、鼻、舌、身這五根一般地都屬於塵法。這個意根我們有時候把它說為塵法,有時候把它說為心法。有的把這個六根說為內六塵;也有人把這個意根說成是心法,眼、耳、鼻、舌、身這五根是內五塵。實際上,如果講內五塵,把意根說為心,這個意根就是前面的「妙覺元」,變成見分、見性了,所以意根具有雙重性。佛在《楞嚴經》有時候也把意根說成肉團心,這個時候是不是把它說成塵啊?那麼到了見性、見分的時候來講,實際就是意根之性。那麼意根之性是不是前面的眼根等等五根之性啊?都是的。及心念慮:就是講六種意識心(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
非和合耶:也就是我的見性與五根、與六塵、與六種意識心難道還是不和合嗎?提出這種疑問。
佛言:汝今又言,覺非和合。吾復問汝!此妙見精非和合者,為非明和?為非暗和?為非通和?為非塞和?若非明和,則見與明,必有邊畔。汝且諦觀:何處是明?何處是見?在見在明,自何為畔?
佛言:汝今又言:意思你又來了,你怎麼一會這樣,一會那樣?覺非和合:前面在到處找心,到後面還在找心,還在不明。所以我們這個心它是有反覆性的。有時候好像懂得,但出現另外一種境界的時候馬上又懷疑——哎呀,到底怎麼回事啊——這個很正常。所以我們就能理解阿難當時是一種什麼心態。
此妙見精非和合者,為非明和?為非暗和?為非通和?為非塞和:這段經文很熟悉,他都用一個模式這麼來問。那我再問你,你講這個見性不和合,那是不與明和啊?還是不與暗和啊?還是不與通和啊?還是不與塞和啊?總問答一,答一代總,跟前面的方式也是一樣的。他答一個了,叫舉一反三,聞一悟千。
若非明和,則見與明,必有邊畔。汝且諦觀:何處是明?何處是見:這段經文應該也是從相上來判別。你看看,如果你不與明和的話,那就是見與明這兩樣東西必有界限。在見在明,自何為畔:我們看能不能找到邊畔啊?找不到邊畔是不是就是和在一起啊?所以即和即不和。這個非因緣非不因緣,非自然非不自然,是不是這個道理啊?這就叫圓人說圓理。
阿難!若明際中,必無見者,則不相及;自不知其明相所在,畔云何成?彼暗與通,及諸群塞,亦復如是。
這段經文是從理上來破,前面是從相上來破。從理上破來講,最後也還要歸到相上。若明際中,必無見者,則不相及:明際中沒有見者,那知道不知道明相在哪裡啊?不知道明相在哪裡,還談什麼邊畔呢?
彼暗與通,及諸群塞,亦復如是:推及到通、塞,和明、暗的道理也是一樣的。
又妙見精非和合者,為非明合?為非暗合?為非通合?為非塞合?若非明合,則見與明,性相乖角;如耳與明,了不相觸。見且不知明相所在,云何甄明,合非合理?彼暗與通,及諸群塞,亦復如是。
又妙見精:注意看,這裡講「妙見精」,前面講「妙淨見精」,實際上都是講一個見性。
則見與明,性相乖角:怎麼「性相乖角」呢?就是相互違順,是相對立的。就如同耳朵,這個耳朵與電燈泡有沒有關係啊?它是相對立的,耳朵應該與聲音有關係。所以這個見與明如果不相對立的話,那明明見與明是相圓融,你非講它不合;既然不合的話,那就是相對立,就像耳朵對燈光了。了不相觸:耳朵能不能知道是紅光還是白光啊?不知道。
見且不知明相所在,云何甄明,合非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