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難言:我嘗聞佛開示四眾:由心生故,種種法生;由法生故,種種心生。我今思惟,即思惟體,實我心性。隨所合處,心則隨有,亦非內外中間三處。
這是阿難在前面第四個轉計——「執心分明暗」遭到佛的駁斥以後,引來的第五個轉計——「心在隨合之處」。
我嘗聞佛開示四眾:由心生故,種種法生;由法生故,種種心生:在阿含時,佛講了「由心生故,種種法生;由法生故,種種心生」。那麼這四句話真正來講,通小通大。
所謂通小:眾生由眼、耳、鼻、舌、身、意這六根所對色、聲、香、味、觸、法這六塵而產生出六種意識心,佛把這六種意識心說為是「心」,把這六種意識心說為「遇塵即有,離塵無體」。
比如說,我眼睛看到電燈,產生了電燈光對眼睛的刺激,(隨即分別出這是電燈),這就是眼識,這也是「心」,這叫「法生心生」。如果離開了電燈光,能不能產生對眼睛的刺激?不能,這叫「離塵無體」。有塵呢,意識心就隨有。那當我想起了——這裡太暗了,我要去安置一個檯燈來——這個意識心想起了,然後就去買檯燈。如果心裡沒想要一個檯燈,他會不會去買?不會。這就叫「心生法生」。
佛是透過這種因緣法來教導小乘人行善斷惡,離開外面的六根、六塵、六種意識心而回歸到後面的第七識;在第七識的功夫上修證阿羅漢小乘果位,解脫對六塵、六根、六識的那種束縛。這時阿難還執著在以往的這種境界上,把六種意識心作為自己的心。其實凡夫是不是都這樣?能看、能想、能聽、能嗅、能吃,以為這個「能」就是我們的心;在十八界裡——六根對六塵產生六種意識心,都是「我所」,而不是我。
所謂通大,也就是在大乘因緣法則裡,以阿賴耶識為心。第八識裡分見、相二分。見分就是我們的第七識,第七識可以分前、後七轉識,先有前七轉識。因為我們真如不守自性,不覺而有一念無明——這個第一念無明就是業相,跟著有第二念無明叫轉相。因為第一念產生以後就造成了虛空,即造成第八識(業相),也叫真妄和合之識;有了第一念不愁第二念,第二念就感覺出有個虛空,第二唸對著第一念打妄想,已經把我們真心本來面目、本有的智光轉為能見的見分之光——即轉相;進而由於轉相無明不斷地打妄想,有形有相的色法——地、水、火、風即應運而生。最初這種色法叫勝義色法,天眼、佛眼能看到,現代的高倍的電子顯微鏡也能看到。
什麼叫「心生法生」呢?由轉相——第七識(前七轉識)對著虛空久久打妄想,帶出了勝義色法,叫現相。然後這三種根本無明以境界為緣,又生出了六種粗相無明——智相、相續相、執取相、名字相、起業相、業系苦相。這六種粗相無明中,包括心法和色法——智相、相續相、執取相、名字相屬於心法;後面起業相和業系苦相都屬於色法。這六粗相中的心法和色法相對於三細無明中的心法和色法就顯得粗糙一些。三細無明中的心法就是轉相、第七識,色法就是現相。由於這六種粗相的產生又形成了後七轉識,後七轉識一般地說為智相、相續相、執取相,是不是「法生心生」?
我今思惟,即思惟體,實我心性:這個「思惟體」不僅僅是指第六意識,包括眼、耳、鼻、舌、身這五種俱生意識,都叫「思惟體」。眼、耳、鼻、舌、身只有第一念思維,叫直覺。眼睛感到燈光的刺激,這是第一念直覺;然後,「哎呀,燈光怎麼這麼亮啊?」「燈光怎麼這麼亮」,變成七個唸了,這個時候就轉為意識心。
那麼阿難在這裡,他是把六種意識心作為「思惟體」。佛當初就講這個六種意識心「離塵無體」,它不是我。阿難在給逼得窮途末路的時候耍賴:「那我只有把那個東西當成我的思惟體了,我怎麼也找不到嘛!」只有這個東西我能看、能想,那這不是我,還有其它什麼東西是我?
我在這裡打一個比方。你們現在想不想跟自己的真人見見面?你不要搞得現在老師講真人、假人,到底真人在哪裡?假人在哪裡?那我另外還有一個人?下面我來給大家介紹介紹。
比如我們第二天要到北京去,晚上睡覺的時候跟家人打一個招呼:「明天早上五點半叫我一下。」或者把鬧鐘調到五點半。可是往往到了第二天早晨,鬧鐘也沒有叫、家人也沒有叫,五點二十八自己準時醒來。有沒有這樣的情況?有。這個情況是不是很真實?誰叫你的?那就是你的真人叫你的。白天你東張西望、南聽北聽,又要吃、又要喝、又要玩,眼、耳、鼻、舌、身、意這六種心一起上陣搞貪、嗔、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