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部分(4 / 4)

後便說:‘你吃的正是那呃呃叫的東西的肉啊!’他連忙 跑出門去,‘哇’地一聲便嘔吐了出來。母親的食物不吃,卻吃妻 子的;哥哥的房屋不住,卻住在於陵,這能夠算是推廣他的廉潔 的操守嗎?像他那樣做,只有把人變成蚯蚓之後才能夠辦到。’”

【讀解】

這一章可以當作諷刺文學來讀。

陳仲子是齊國著名的“廉士”,可孟子卻認為他的作為並不能 算是廉潔,尤其是不能提倡、推廣他的這種作為。為什麼呢?因 為他的所作所為做得太過分了,是一種走極端的行為。孟子尖刻 地諷刺說,要做到他那樣,除非把人先變成蚯蚓,只吃泥土,喝 地下水,這才能夠做到徹底“廉潔”。而真正要用這種“廉”的 標準來衡量,就是陳仲子本人也沒有能夠做到。比如說,他住的 房屋,還不知道是哪個不廉潔的人甚至強盜一樣的人建築起來的 哩;他所吃的糧食,還不知道是哪個不廉潔的人甚至強盜一樣的 人種植出來的哩。何況,他離開母親,不吃母親的食物,但卻還 是要吃妻子的食物;他避開哥哥,不住哥哥的房屋,但卻還是要 在於陵這個地方來住房屋。這些行為,難道能夠說是徹底“廉 潔”嗎?不是!說到頭,只能算是一種沽名釣譽,一種酸腐,用 我們今天流行的話來說,就是一種“假”,一種虛偽。而用朱熹引 範氏的話來說,就更為嚴重:“仲子避兄離母,無親戚、君臣、上 下,是無人倫也,豈有無人倫而可以為廉哉?”(《孟子集註》)

在“反腐倡廉”的今天,也的確有一個對廉潔的認定問題。廉 潔並不是談錢色變,拿得越少越好;也並不是生活越儉樸越好,人 越清貧窮酸越好。其實,按照孔子、孟子的看法,廉潔就是“見 得思義’”(孔子),就是“非其道,則一簞食不可受於人;如其道, 則舜受堯之天下,不以為泰。”(孟子)所謂“真理再往前走一步 就成了謬誤。”廉潔做過了頭,“當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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