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部分(3 / 4)

名,宋國大夫。②茲:年。③攘;偷。

【譯文】

戴盈之說:“稅率十分抽一,免除關卡和市場的徵稅,今年內 還辦不到,請讓我們先減輕一些,等到明年再徹底實行,怎麼樣?”

孟子說:“現在有一個人每天偷鄰居家的一隻雞,有人告誡他 說:‘這不是正派人的行為!’他便說:‘請讓我先減少一些,每月 偷一隻,等到明年再徹底洗手不幹。’——如果知道這種行為不合 於道義,就應該趕快停止,為什麼要等到明年呢?”

【讀解】

好一條偷雞賊的邏輯!

好一則偷雞賊的寓言! 這條偷雞賊的邏輯就是改錯分步,明明認識到不對,但就是 不願意徹底改正,而以數量減少來遮掩性質不改的問題。

這則偷雞賊的寓言生動幽默,看似荒唐可笑,實際上是人心 寫照。在我們的生活中,無論是戒菸、戒賭、戒毒,還是“反腐 倡廉”中披露出來的一些案子,其當事人不是多少都有一點這個 偷雞賊的心態和邏輯嗎?

改惡從善,痛改前非。好一個“痛”字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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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潔與酸腐

【原文】

匡章①曰:“陳仲子②豈不誠廉士哉?居放陵③,三日不食,耳 無聞,目無見也。井上有李,螬食實者過半矣(4),匍匐往,將食之(5) 三咽,然後耳有聞,目有見。”

孟子曰:“於齊國之士,吾必以仲子為巨孽⑤焉。雖然,仲子 惡能廉?充仲子之操,則蚓而後可者也。夫蚓,上食槁壤,下飲 黃泉。仲子所居之室,伯夷之所築與?抑亦盜蹠(7)之所築與?所食 之粟,伯夷之所樹與?抑亦盜路之所樹與?是未可知也。”

曰:“是何傷哉?彼身織屢,妻闢壚(8),以易之也。”

曰:“仲子,齊之世家也,兄戴,蓋(9)祿萬鍾。以兄之祿為不 義之祿而不食也,以兄之室為不義之室而不居也,闢兄離母,處 於於陵。他日歸,則有饋其兄生鵝者,己頻顣(10):‘惡用是輕輕(11) 者為哉?’他日,其母殺是鵝也,與之食之。其兄自外至,曰: ‘是輕輕之肉也!’出而哇(12)之。以母則不食,以妻則食之;以兄之 室則弗居,以及陵則居之。是尚為能充其類也乎?若仲子者,蚓 而後充其操者也。”

【註釋】

①匡章;齊國名將,其言行見於《戰國策·齊策、燕策》和《呂氏春秋 ·不屈、愛類》。②陳仲子:齊國人,又稱田仲、陳仲、於(Wu)陵仲 子等。③於陵:地名,在今山東長山縣南,距臨淄約二百里。(4)螬 (Cao):即蠐螬,俗稱“地蠶”、“大蠶”,是金龜子的幼蟲。⑤將:拿.取。 (6)巨擘(bo):大拇指,引申為在某一方面傑出的人或事物。(7)盜蹠: 所說是春秋時有名的大盜,柳下惠的兄弟。③闢壚(lu):績麻練麻。績 麻為闢,練麻為壚。(9)蓋(ge):地名,是陳戴的封邑。(10)頻顣 (cu):即顰蹙,不愉快的樣子。(11)輕輕(yi):鵝叫聲。(12)哇:吐。

【譯文】

匡章說:“陳仲子難道不是一個真正廉潔的人嗎?住在於陵這 個地方,三天沒有吃東西,耳朵沒有了聽覺,眼睛沒有了視覺。井 上有個李子,金龜子的幼蟲已經吃掉了一大半,他爬過去,拿過 來吃,吞了三口,耳朵才恢復了聽覺,眼睛才恢復了視覺。”

孟子說:“在齊國人中間,我一定把仲子看成大拇指。但是, 他麼能叫做廉潔?要推廣仲子的操守,那只有把人變成蚯蚓之 後能辦到。蚯蚓,在地面上吃乾土,在地面下喝泉水。可仲子 所住的房屋,是像伯夷那樣廉潔的人所建築的呢?還是像盜蹠那 樣的強盜所建築的呢?他所吃的糧食,是像伯夷那樣廉潔的人所 種植的呢?還是像盜路那樣的強盜所種植的呢?這個還是不知道 的。”

匡章說:“那有什麼關係呢?他親自編草鞋,他妻子績麻練麻, 用這些去交換其它生活用品。”

孟子說:“仲子是齊國的宗族世家,他的哥哥陳戴在蓋邑的俸 祿便有幾萬石之多。可他卻認為他哥哥的俸祿是不義之財而不去 吃,認為他哥哥的住房是不義之產而不去住,避開哥哥,離開母 親,住在於陵這個地方。有一天他回家裡去,正好看到有人送給 他哥哥一隻鵝,他皺著眉頭說:‘要這種呃呃叫的東西做什麼呢?’ 過了幾天,他母親把那隻鵝殺了給他吃,他的哥哥恰好從外面回 來,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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