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訪問朝貢。也是當時和我國通商的主要貿易國。
訶羅單和幹陁利雖然前來朝貢的次數不如以上的兩個國家多,但由於地處東南亞各國通商貿易的要衝,再聯絡到法顯《佛國記》的有關記載,這兩個國家與廣州的通商據推測也會非常頻繁。
德人夏德氏也認為:那個時期外國商人開闢了廣州這一重要市場。但由於文獻記載非常簡略,所以還無法對當時的貿易情況作出詳細敘述。
在這期間,輸入我國的主要物品有:象牙、犀角、珠璣、玳瑁、琉璃器、螺杯、吉貝(棉布)、鬱金、蘇合(香料)、沉擅、兜鍪等等。
輸出的商品以綾、絹、絲、錦為大宗。此外,還有奴隸交易,據《梁書·王僧孺傳》稱,廣州每年都有從高涼郡(今陽江高州一帶)運來的“生口”(即奴隸),賣給外國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