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部分(4 / 4)

小說:九三年 作者:打倒一切

馬拉沒有回頭。

他在蒙託和夏博兩張臉中間俯下頭說:

“聽我說,我來是為了一件重要的事。我們三個人中間,必須有一個人今天在國民公會上提出一項議案。”

“我不幹。”蒙託說,“他們不聽我的,我是候爵。”

“我呢,他們也不會聽的,我是嘉布遣會修士。”夏博說。

“至於我,他們也不會聽的,我是馬拉。”

一陣沉默。

馬拉滿腹心事,不願回答詢問,但是蒙託還是大膽地提出了問題:

“馬拉,你想要什麼法令?”

“任何軍事領袖,一旦放跑了反叛分子俘虜,一律判死刑。”

夏博插嘴說:

“這項法令已經有了,是在四月底透過的。”

“那就是說,有等於沒有。”馬拉說,“在整個旺代地區,哪裡都有人放跑俘虜,而且我們也沒懲罰他們的避難所。”

“馬拉,這是因為這項法令失效了。”

“夏博,那就應該讓它重新生效。”

“當然。”

“因此應該在國民公會上講講。”

“馬拉,大可不必,救國委員會就足夠了。”

“如果救國委員會在旺代的所有市鎮張貼這項法令,再挑兩三個懲辦物件,目的不就達到了嗎?”蒙託說。

“要挑大人物,”夏博說,“挑將軍。”

馬拉低聲說:“的確,這就夠了。”

“馬拉,”夏博又說,“你自己去找救國委員會吧。”

馬拉盯著他,即使對夏博來說,這也不是愉快的事。

“夏博,”馬拉說,“救國委員會是在羅伯斯比爾家,我不去他家。”

“那我去吧。”蒙託說。

“好的。”馬拉說。

第二天,救國委員會向各處發出命令,要求在旺代地區的城鎮村莊張貼這項法令並嚴格執行:凡是與土匪及叛亂分子越獄逃跑有牽連者一律處死刑。

這項法令只是第一步,國民公會後來走得更遠。幾個月以後,共和二年霧月十一日(一七九三年十一月),由於拉瓦爾城開門接納旺代逃亡者,國民公會透過法令:任何接納叛亂分子的城市都將被夷為平地。

另一方面,歐洲的王公們在布倫瑞克的宣言——它是由流亡貴族授意,由奧爾良公爵的總管蘭農侯爵起草的——中宣告:手執武器的法國人都將被槍決;如果國王掉一根頭髮,巴黎將被夷為平地。

一方是殘忍,一方是野蠻。

第一章 旺代

一 森林

那時在布列塔尼有七座森林。旺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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