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1 / 4)

小說:功夫影帝李小龍 作者:吹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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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龍在舊金山,幹得稍長、稍有點起色的職業是教人跳“ChaCha”(恰恰舞),他的收費低廉,學員稀少,這與他精湛瀟灑的舞技很不相稱。在香港,他是跳舞作樂;現在,他卻以舞藝權做維持生計之手段。美國人不鄙視從事任何職業的人,可李小龍總覺得有些無奈。

三個月後,他去了西雅圖。他跟那位老人合不來,同時,他對自己所處的境況表示失望。

西雅圖位於美國本土西部最北端,是華盛頓州的最大城市,市郊有聞名於世的波音飛機制造公司。當時正值隆冬,自小生活在熱帶地區的李小龍頗感不適。他找到周露比女士開的中餐館,周女士很熱情地接待了他,並收容他在餐館打工以賺取生活費和學費。

周女士是李小龍父親的舊友,她在政治上很活躍,是當地華人社團的代言人,她經常接待各色人物或參加各種社交活動。她樂助好施,表現出一位女政治家的風範。

李小龍進了當地的愛迪生高階工業學校(相當於中國的職業高中),這是他英文水平不夠格的緣故,不能夠直接進大學。也因為這點,李小龍在週記餐館只能從雜役做起,而不能做能賺取額外小費的跑堂。按照輩份,李小龍該是周女士的侄兒。但是,李小龍父親的面子,到李小龍正式打工的那天,給無情地撕掉——周女士儼然一副老闆面孔,她毫無表情地對李小龍指指點點,稍不滿意,便厲聲訓斥。

李小龍怒火填膺,他來美已三個月,雖也知道“朋友歸朋友,生意歸生意”這一信條,但他覺得太突然,簡直就受不了。但李小龍還是把火氣強行壓下,按照周老闆的意旨,把活計做得她滿意。李小龍的行為跟在香港時大不一樣,依過去的脾氣,他會摔掉盤子不幹,或拿盤子砸她個滿臉開花。

李小龍本不愚笨,再加上他天生好勝,精力充沛,他沒多久就能把派給他的活做得又快又好。洗盤子是雜役最基本、量最大的活,李小龍的動作就像在跳快節奏的恰恰舞,快速而優美,如山的髒盤子,頃刻間就洗得乾乾淨淨。可週女士總不放心,拿餐巾紙擦,放燈光下照,試圖發現汙漬。周女士吹毛求疵一番,便開始褒獎,然後是一番人生哲理。李小龍對她的話十分反感,覺得就像政治家在發表演說。

李小龍白天在愛迪生學校讀高中。美國的學校,跟保守的香港學校很不相同,完全是開放性的,紀律鬆懈散漫,在李小龍看來,美國的學生簡直就在玩。此時的李小龍,父母再不能督促他,老師也不會約束他,同學更不會因學業的優劣而崇拜或鄙視一個人。

李小龍完全可以無拘無束,放浪形骸。然而,此時的李小龍完全成了另一個人。他一改在港厭學逃學的作風,一絲不苟,如飢似渴地學習。他深知學費來之不易,逆境中的他悟醒了許多人生的哲理。他知道理科一直是他的弱項,他曾對它恨之入骨、厭之如蠅。現在,他儘管仍不喜歡,卻比文科下了多倍的苦功。他對英語,更是到嗜學如命的地步,他知道;來到美國,無論進大學深造,還是進社會就業,語言是最最重要的。

其時,李小龍的哥哥李忠琛,在西雅圖念大學。他寫信給父母,報告小龍的學業狀況,他父母驚喜萬分,又難以置信。

李小龍的英語水平得以很快地提高。由此,周女士派他做餐館跑堂。餐館的生意很好,常常賓客盈門,出現排隊現象。餐館的菜,並不優於唐人街的其他中餐館,而是憑藉周女士在社交圈裡的名氣。她為人排憂解難,往往都能得到回報,受其恩的人,會帶人或介紹人來她的餐館用餐。就這點,李小龍不以為周女士是位社會活動家,而是個精明的商人。

賓客中,有不少白種人,他們大都富有,出手也大方,用過餐後,總忘不了留下小費,並且說一番感激和讚美之辭。相比之下,華人食客要吝嗇許多,儘管其中也不乏富有者,他們覺得侍者就該侍候他們,他們對菜也分外挑剔,而不像吃慣西餐的白種人那麼好糊弄。

做跑堂的收入較雜役大有改觀,李小龍心中仍十分壓抑。他從小就有做首領的慾望,希望駕馭他人,而不被他人所駕馭。李小龍正處於被人人所驅使的境地,食客、老闆、廚師都可以驅使他一一—當然侍女貝茲除外。

貝茲年齡雖比李小龍稍小,卻是李小龍的師姐,她教李小龍如何應酬客人以及相關事宜。貝茲是個華裔姑娘,性感而迷人,因模仿美國民歌手瓊·貝茲(JoanBaez)的髮型,故而被稱之為貝茲。貝茲在李小龍面前,沒一點師姐的架子,她只知道李小龍的父親跟周女士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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