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社同人戒條》第十條——不說自己的文章不好。
於是將此書反覆拜讀了一陣,愈讀愈覺得文章好。唯一糟糕的是:尾巴上的那張照片出了紙漏,一位讀者來信說要替我出錢“理髮”;又一位朋友說照片那隻左邊的眼睛好像不是我的。好像被“整型”了;又一位大叫道:“嚇!好老呀!又醜!”……對這些“人身攻擊”,我只想申訴一點,那就是:“我本人實在比我的照片漂亮。”
一九六三年十月十日
一 獨身者的獨白
畢業那天晚上我真的喝醉了,我不能不醉!醉眼是模糊的、深沉的,我看到一張張熟悉的臉兒在我眼前消失掉。畢業帶給人們的是“東飛伯勞西飛燕”,可是我呢?卻像一隻鬥敗了的公雞,有翅膀,可是飛不起來,不但飛不起來,還得在地上爬!
真是爬,“匍匐前進”、“夜間戰鬥”……多少個爬的課目在等著我,入伍訓練六個月,野戰部隊近一年,我不知道爬了多少次,在深山、在外島、在風沙裡、在太陽底下,我用全是泥土的手擦著汗、喘著氣,偶爾抬起頭來,望著天邊的幾隻鳥兒,我叫不出它們的名字,只知道它們全在飛。
月亮又圓了二十幾次,我終於踏上回程的軍艦,又活著回來了。沒有百戰,卻有榮歸,我忍不住心裡暗叫一聲慚愧!拍掉身上的風塵,我又走向臺大來,校園裡正是杜鵑盛開的時節,鮮紅雪白,奇花照眼。可惜的是,穿插在花叢裡面的都是新的面孔和新的情侶,他們取代了我們,不,取代了我自己。他們偷去了我的青春,也搶走了我的地盤。
看著這些討厭的小毛頭們,我並不以老大自慚。相反的,我倒覺得我更年輕了。畢業以來,幾乎每個月我都遭到紅帖子的襲擊,它們除了傳染筆尖的顏色而增加賬本上的赤字外,另一個重要的意義是,年輕人都紛紛走上成家立業抱娃娃的老路,冤各有頭,債各有主,有情人各有他的家,尤其是我過去的老情人們,她們一個個都遠走高飛,婚嫁迭起,喜事頻傳,每天開啟報紙,看到一排排鮮紅的結婚啟事,我就先要心驚肉跳!偶爾啟事上沒有使我牽腸掛肚的芳名,我就笑逐顏開,宛如巨石落地,自謂公道尚在人間,同時也深嘆“報社廣告部諸公之待我不可謂不厚矣”!推而廣之、總而言之,我現在除了大年三十老太送的紅紙包外,其他一切紅顏色東西都害怕!
老朋友勸我東山再起、老同學勸我另起爐灶、老太限時命我替她抱孫子,輿論如此,我也不由得心慌意亂起來。可是著急有什麼用?我又不會跳舞、不去教堂、不善說可愛的廢話、不忽視禮義廉恥中的第四維、不再是男女同校的大學生……自反之下,沒有任何一點條件能夠吸引女孩子多看我一眼!家裡妹妹雖多,可是她們對我過去的情海興亡史過於熟悉,雖有幫忙的可能,但小姐們心眼兒多,偶有得罪,就七嘴八舌大翻我底牌,新歡若知,反倒不妙,想來想去,走妹妹路線也是死路一條!
看這樣真沒法子了!於是我點起一支菸,開始發愁。茶不喝,可也;飯不吃,可也;酒不飲,可也;煙不抽,不可也。想當年美國南北戰爭時,李將軍因為不喜抽菸,所以一敗塗地;格蘭特將軍因為愛抽菸,所以萬事亨通。由此可證,戀可失,頭可斷,煙不可不抽,凡失戀而不抽菸的人,不是失敗主義者就是“異於禽獸者幾希”的傢伙。
在我抽到第一百零九根新樂園的時候,忽然茅塞頓開直指本心,心想既然“時不我與”
“女人不我與”,何不就此提倡獨身主義?一個人一生中不像培根那樣提倡一陣子獨身主義,就好像維納斯丟了那條胳膊一般。換言之,一個堂堂七尺大丈夫如本文作者者,一定要花他生命一段時間去恨女人恨家庭不可,無金屋可藏、無孺子可教、無臉色可看、無小心可陪。無冤大頭可當……而孑然一身,獨與天地精神往來,邀遊於無何有之鄉,廣漠之野、縱浪大化以自適其適,這是何等氣魄!何等境界!安能效多情小兒女呢呢喁喁鼻涕眼淚那!
對!完全原案,我把煙一丟,拍案而起。獨身不但可無妻兒之累,而且可益壽延年:牛頓沒結婚,可是活了八十歲;康德沒有老婆,活了八十四歲;米開朗基羅打了一輩子光棍,卻享年八十有九,獨身之為用大矣哉!既可使“蒙主寵召”延期,又可兼做偉人,無怪乎老祖宗們要以“君子必慎其獨”來垂訓吾等了!
可是,毛病就出在這兒,獨身這種壯舉畢竟不是好玩的,偶一不“慎”,就變成了法朗士筆下的法非愚斯,或者變成了宋朝的玉通和尚,——辛辛苦苦五十二年,到頭來還不是功虧一貫!並且,長壽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