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想童年,老福格特認為自己很幸運。因為他的母親一共生下八個孩子,活到成年的只有他一個。
但不幸的是,福格特還有一個當小偷的父親。
小偷的職業風險很高,一旦被抓住,輕則挨頓痛打,重則丟掉右手。
偷竊的收入與風險也不成正比。帕拉圖畢竟不是繁華富庶的維內塔,在奔馬之國,幾乎沒有小偷能夠只靠行竊養家餬口。
所以福格特的父親掙麵包主要還是靠打零工,碰到集市、慶典、禮拜等人多的場合才有機會搞搞副業。
打零工也有淡季和旺季。旺季——例如春耕、秋收——的時候,福格特的父親總是最後被僱傭,僱主實在沒得挑才會收留他。淡季的時候,福格特的父親則永遠第一個解僱,因為只要看到他的木頭假肢,人們就知道他犯過什麼罪。
對於福格特的父親而言,失去一隻手意味著他再也不會被大眾所接納。就連路人看見他迎面走來,也會捂緊錢袋、握住佩劍。
於是福格特的家庭陷入了“因貧致偷、因偷致貧”的死迴圈,永遠無法逃脫。
在老福格特的記憶裡,他的童年就是跟隨父母在城鎮與城鎮之間輾轉跋涉,農忙去鄉下農莊找活幹,入冬回到城鎮打零工。
當然,還有偷東西。
生在這樣一個家庭,成為小偷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福格特八歲就被父親派去偷東西——小孩子更靈活、更不引人注目,而且就算被抓住也不會有什麼嚴重後果。
一直偷到十六歲,福格特不敢再繼續了。因為他已經長出鬍鬚、喉結,已經是小夥子了。
成年人行竊被抓住,可就不是教訓幾句或是扇幾巴掌那麼簡單。每次看到父親的假肢右手,年輕時的福格特發自內心感到害怕。
所以在一個夜深人靜的晚上,福格特向他的母親告別,從他父親的掌控中逃離,跑到了一個沒人認識他的城鎮,想要重新開始。
說來有趣,福格特從小偷到大,從來沒有失過手。他的本事可不是他那半路出家的父親能比得了的,他是很厲害的三流小偷,厲害到單憑盜竊就能過得很好。
打算洗心革面、清白做人的福格特,卻發現自己連餬口都做不到了。
因為沒有一技之長,福格特只能靠賣力氣過活。
挖陶土、燒火窯,像牲口一樣從早幹到晚,掙到的工錢卻只能換個溫飽。
就在福格特感覺自己再也撐不下去了的時候,他的人生迎來了第一道曙光——收留福格特做小工的陶匠把他請到家中,隱晦得表示想要招他做女婿。
明面的理由是“經過反覆考察,認定他是個可靠、老實的小夥子”。
實際的理由是陶匠的獨女早就對福格特芳心暗許,磨得這個老鰥夫不得不答應。
很難透過老福格特今天的樣貌推測二十歲出頭的他擁有怎樣優越的外形條件,只能姑且認為年輕時的福格特比較符合當時的審美觀。
就這樣,福格特結了婚,有了一位賢淑可愛的妻子,有了一位待他很寬厚的岳父,未來還能繼承一間小小的陶器坊。他相信世界上沒有比自己更走運、更幸福的人。
然後,打仗了。
直到今天福格特都記得很清楚:那年先是春夏大旱,然後秋冬大雪,再然後“闕葉汗”帶領著一支前所未有的蠻族大軍進入帕拉圖。
人們都在驚恐地說“赫德蠻人這一次來,恐怕不打算再走了”。
蠻人和帕拉圖人打,帕拉圖共和派還和帕拉圖保皇派打,福格特也分不清到底誰是誰。
那時的他正因另一件事焦頭爛額——戰火毀掉了他岳父的陶器坊,他的岳父破產了,還倒欠一筆定金。
福格特東奔西走想借錢,他的岳父欠的定金並不算多,可就是沒人肯借給他。外邊正在打仗,人人都緊捂著錢袋子不撒手。
福格特在陶器坊的廢墟里站了一整夜,決定鋌而走險。
……
……
“然後呢?”皮埃爾皺眉問:“你沒偷成?被抓了?”
“辦成了。”老頭子低頭撥弄著營火:“雖然那時候我已經好多年沒幹過那事了,但是本事還沒完全生疏。”
“那?”皮埃爾咳嗽著:“你的陶器坊在哪?”
老頭子故作輕鬆:“沒了,連地皮都被收債的賣掉了。”
“那你在哪?”
“我被抓了。”
“你不是說你偷成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