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官箭步走到傳出聲音的楓石城座位區前,厲聲叱問:“誰在說話?”
“不用找了,說話的是我!”
一個身影從楓石城座位區後排站了起來,走下臺階,臺階上的楓石城自由人紛紛為他讓路。
坐在白山郡座位區第一排的蓋薩上校看清對方的面目時,瞳孔不禁猛地擴散。
“審了藍薔薇的軍人,又審了紅薔薇的軍人,連聯省佬的軍人都審了,那麼不審幾個政客,怎麼說得過去呢?”
來自楓石城座位區的青年大笑著走進大議事堂中央的演說場。
“我!卡伊·莫爾蘭!新墾地行省常駐諸王堡代表!三屆大議事會議員!”
青年在審判席站定,如同一記驚雷,炸醒了全會場的自由人:
“自請受審!”
[必!勝!]
[補充說明]
[本書所處的時代,各國內政科技樹,還遠遠沒到點出【社會契約論】的階段,甚至連【主權】這個概念,也尚不完善]
[所以黑水鎮的理查對於這場審判的觀點不無道理——只要所持的邏輯勉強能說得通,那麼誰能爭取到更多的旁聽者,誰贏]
[至於個體能否破除契約,按照盧梭的觀點,顯然是不行的。因為所謂的【契約】,並不是的公平買賣,而是一種入網許可,生下來那一刻就被寫進軟硬體裡,一錘子買賣。假如某個個體想要破除契約,那麼群體中的其他個體就有義務把你糾正過來,即所謂【自由,但是被迫自]
[相比之下,反倒是小集體向大集體讓渡權利的觀念,更為人所接受,也更加具有可操作性]
[譬如蘇聯憲法就規定各加盟國可以自由退出聯盟,但又透過一些方式,使得加盟國不能退出聯盟]
[又譬如美國憲法雖然沒規定各州怎麼退出聯邦,但也沒規定各州不能退出聯邦]
[【經學】的知識浩如煙海,筆者甚至連一知半解都稱不上,肯定有很多錯漏,還望書友們指正、海涵]
[以及,謝天謝地,筆者寫的是爽文……]最近轉碼嚴重,讓我們更有動力,更新更快,麻煩你動動小手退出閱讀模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