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昇到樹枝的高度,兩名騎手在河堤上策馬疾行。
前面帶路塔馬斯突然減速,後邊的溫特斯見狀也猛地勒停戰馬。
“那裡,百夫長。”塔馬斯遙指大角河一處回彎:“蠻子就是在那裡下的錨。”
戰馬不安地倒著腿,彷彿是能嗅到空氣中殘留的血腥味。
溫特斯輕扯韁繩,檢視、評估著面前的堤壩、斜坡、溝谷和河流。
沉思片刻之後,他取出一本封皮已經發黑的地圖冊,勾畫幾筆又放回鞍袋:“走,下去看看!”
溫特斯只是雙腿稍微發力,靈性的戰馬立刻心領神會。
檀黑色、白星額、身軀高大細長的混血駿馬從土堤一躍而下,撒歡似地飛馳向河岸,揚起一陣灰塵。
塔馬斯沒有這等馬術,他小心翼翼地斜著溜馬下坡,急急忙忙跟上。
戰場已經被打掃乾淨,鳥兒聲聲啼叫,河水平靜地流向北方。
若不仔細留意石縫間的紅黑色血跡,完全看不出幾個小時前這裡曾有過一場廝殺。
問:弓箭與石頭近距離對決,誰贏?
答:人多的贏。
特爾敦人被當場砸死的大概沒有,但是被砸傷很多。見戰況不利,他們毫不猶豫割斷錨繩,借水漂流逃回西岸。
戰後清點,一連撈出三具屍體,都是溺亡,其中一具屍體頭戴紅翎羽盔;下游的二連報告六具浮屍。
總計斃敵九人,傷敵不詳,繳獲角弓兩把,回收箭簇八十二支;己方三人重傷,若干輕傷。
單看數字,這場戰鬥彷彿兒戲。
然而對於參戰者而言,他們是冒著隨時會失去生命的危險在竭力殺戮彼此——這件事,唯有那些真正面迎矢石、膝蓋顫抖、牙關緊咬戰鬥過的人才能明白。
所以這是一場勝仗,雖然不大,但毋庸置疑。
天亮之後,溫特斯才得知一連的這次小規模遭遇戰。
倒不是因為他要睡懶覺,而是因為第一連傳令兵回到牛蹄谷時,他已經奔赴另一處戰場。
昨晚可不僅僅只有一連見血,而是接連爆發三場戰鬥。另外兩場遭遇戰都在十二連的防區,規模更大也更激烈。
三股特爾敦人馬,渡河時間相差不到兩個小時,渡河距離跨越近四十公里。
溫特斯僅往返就換了五次馬,騎行超過六十公里。
所以此時此刻,向來寸步不離的夏爾和海因裡希都不在溫特斯身旁——兩人離開馬鞍的時候連路都走不穩了,被溫特斯勒令休息。
來到岸邊的溫特斯下了馬,沿著河灘踱步走著。他的目光掠過水麵、山坡,一直延伸到河谷的地平線。
見百夫長在觀察地形,塔馬斯不敢打擾。他學著百夫長,也向四周張望,可看來看去無非是水、草、石頭和土。
忽地,溫特斯停下腳步。塔馬斯看到百夫長彎下腰,似乎在撿什麼東西。
稍微打量幾眼,溫特斯把東西遞給一連長,雲淡風輕地說:“骨箭。”
塔馬斯定睛一看——是枚打磨過的骨質箭頭,不過箭尖已經崩斷。
作為經歷過大荒原之戰的老兵,塔馬斯知曉一些敵人的內情。雖然赫德諸部仍舊廣泛使用石箭、骨箭,但至少特爾敦部是有鐵箭頭的。
因此塔馬斯有些摸不著頭腦:“特爾敦蠻子也用骨箭、石箭?他們不是有鐵箭嗎?就是為了不讓我們用他們的箭頭?”
“箭簇回收了多少?”溫特斯問。
“箭頭完好的只有八十多支,還有一些箭桿。”塔馬斯頗為無奈:“石箭頭、骨箭頭射到石頭上的全都磕壞了。”
“沒有鐵的?”
塔馬斯仔細回想之後,認真回答:“沒有鐵的。”
“別人不清楚。”溫特斯踱步沉思著:“烤火者的親領人馬應當是有鐵箭頭。”
“您是說……昨晚來的不是蠻子的精銳?”
“為什麼不派精銳來?”溫特斯反問:“先鋒強渡為什麼不派精銳?”
“我……我不知道。”塔馬斯額頭開始冒汗。
“你已經是代理營長,你需要往下想。”
塔馬斯遲疑著開口:“可能是為了試探我們,或者是想消磨我們。”
“嗯。”溫特斯點頭:“從表面上來看,是這樣的。”
“那……裡面呢?”
“我也不知道。”溫特斯的眼角浮現一絲笑意:“戰爭就是欺騙的藝術嘛。”
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