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後來,徐安之老是看到任明卿。這個傢伙總是趴在教室的視窗上,目不轉睛地聽他上課。四目相對,徐安之越發覺得,他有一雙與他骯髒的外表不相符合的眼睛,眼神清亮,看起來一點也不傻。只是他一旦被人發覺,就會立刻逃之夭夭,像是一隻誤闖人世的小鹿,引人發笑。徐安之便故意不去看他。沒過一會兒,那道來自窗外的灼人視線就又偷偷黏上了他的後背。第二天任明卿再偷溜過去聽課的時候,窗臺下多了墊腳的小凳子,窗臺上多了嶄新的課本、本子和黑水筆。這都是他沒有過的東西,他不敢用。第三天,本子封面上多了四個遒勁有力的字——姓名:任明卿任課老師:安時隔四年,任明卿再一次重新擁有了自己的作業本。而徐安之的班上多了一個看不見的學生。任明卿在窗外聽課,放學後留下作業;徐安之教完課,把他的本子收走、批改,再放在窗臺上。該訂正的訂正,該打100的打100。那窗臺上總有花,或者橡子,亦或是秋天的蘆葦。任明卿身無長物,但他惦記著別人對他的好,他把他覺得很美的東西送給安老師,風雨無阻,像是受了恩惠的小野貓。他們之間沒有說過一句話,卻用這種方式無聲地交流著。很快,徐安之就發覺,任明卿非但不是傻子,還聰明得很。也許是因為“上學”這個字眼對他來說太過渺茫,不知道明天還有沒有機會偷聽,他學什麼都很快,做數學不打草稿,也從不寫過程。對他來說,這種程度的數學,看題知答案,過程什麼的,他寫不出來。就奧數可能對他還有點挑戰,拿到題能在山上坐一下午。徐安之去了一趟姜家,希望任明卿能來上學。城裡來的安老師在鳳河村是有頭有臉的人物。薑母也是要臉的人物。她窮舉了任明卿的一切缺點:瘸腿,啞巴,掃把星,瘋瘋傻傻……徐安之好脾氣地聽著,好脾氣地說,沒關係,沒關係。任明卿就這樣重新入學,從兩年級跳到了初一。不過反正這窮山僻壤,初中小學加起來就十多個人,一塊上的,沒差。沒過多久,任明卿就用實力證明了他是這個村子裡最會念書的人。徐安之再也不掩飾對他的偏愛了。如果說他不能妄自改變任明卿的命運,那麼讀書可以。好好唸書,然後考出去,考出去就好了。他救不了任明卿一輩子,但是可以幫他在龍門前抬一把,讓他改頭換面,脫胎換骨。可是徐安之要完成這個艱鉅的改造任務,還面臨著其他的困難。“他的智商沒有任何問題,他非常非常聰明,過目不忘……但他幾乎是個野孩子。”徐安之這樣寫道。小明卿在薑母那裡要捱打,時常跟那惡犬一起在山上游蕩,渴了喝溪水,困了往草垛上一趟,找到什麼就吃什麼,不太敢回家去。即使現在他有了來之不易的讀書的機會,他都不肯進教室好好聽講,他就喜歡站在外頭偷聽,聽累了蹲一會兒,徐安之怎麼讓他進來,他都不聽話。因為他非常非常怕人。有人的地方他統統不去,成天在村子外圍游來蕩去,見人就跑。說話那是更別想了。即使跟徐安之,他都一個字不說,他只跟那條惡犬講話——徐安之管它叫“紐約”,洋氣死了——間或自己跟自己說話玩兒。徐安之注意到這個孩子時常自言自語,小聲叨叨。有一次寫作文,主題是朋友,他開篇第一句話也是:我是我自己的好朋友。那時候徐安之沒在意,他不知道這是人格分裂的前兆。他以為任明卿是太寂寞了。他就儘可能去陪伴他、獲取他的信任,像是馴化一隻小野獸。徐安之無意中發現任明卿在看他書架上的《浩蕩紀》。小孩子都是這樣,喜歡讀故事。任明卿很喜歡《浩蕩紀》,就會去模仿文中的角色,那段時間,他成天拿著根小樹枝在牆角負手而立,徐安之一叫他進來,他就特別成熟穩重地點點頭,表示本劍仙知道了,爾等先退下吧,演得像模像樣。徐安之:“……”如果是一般人,可能會想,哦,這傢伙初二了,中二病犯了。可是徐安之是接受過頂尖教育的人,他的思路和眼見和一般人太不一樣了。他為了把這幫孩子教好,看了很多教育方面的書,他知道教育說到底就是“因材施教”。像任明卿不會說話,徐安之就叫他唱,你說不了你就唱出來,這總行吧?到初二,任明卿雖然還是不會說話,但他已經會用義大利語唱歌劇《貓》了,天天跑去山坡上吊嗓子。針對任明卿這個問題學生,徐安之不放過任何有把他向好的方面引導的可能性,你喜歡看小說,好,我就拿小說教你。他拿著《浩蕩紀》跟任明卿說:“誒,你看,林澈、洛三思、李沉簡、隋青岡他們小時候一起拜在李師古座下,後來長大了就一起闖蕩江湖,相互照應。一個好漢三個幫,你想做劍仙你都沒個跟班,勢單力薄,在道上不好混吶。”任明卿一愣,陷入了沉思。這確實是個問題,對他以後的職業發展很不利。他當時一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