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開心的,結果卻被提醒“注意著裝”,更重要的是,實習還沒有實習費。等於是貼錢去打工——但這也是許多人夢寐以求的機會了。
金蘭殊不願意放過這個機會,便省儉了錢下來置裝。他的父母其實也是工薪階層,給他花大把錢買衣服,他自己過不去。然而,很快他就發現一套衣服只是開始。他不能坐地鐵上班——至少不能被人發現他坐地鐵,因此他要提早起床,每天提前一個地鐵站下車,再打車到樓下。
別人問他為什麼沒有車的時候,他也可以答:“我沒考這兒的駕照,懶得弄。”
他好像混入了鶴群裡的雞,當然,在他自己的視覺,他是混進了雞群的鶴——反正也要好好融入就是了,他步步留神著,唯恐遭到輕視。
自尊心這種東西,像玻璃做的塔一樣,越是高聳,就越是脆弱。
金蘭殊的心就是如此,又高傲,又脆弱,敏感又多疑。
他知道這樣的自己肯定是討人厭的,可這樣也沒關係,橫豎他也討厭別人。
他對於不喜歡的人不願意多瞭解,但當他想要了解別人的時候總是得心應手。
就如同在實習期,他很快就瞭解到如何能做到“和別人一樣”。除非是人事部的同事親手送到你桌邊,否則紙巾、筆等等的“個人用品”不能親自去領,顯得沒風度。因此,桌子上不能放公司配發的抽紙,得放樓下超市賣的3到5英鎊一盒的抽紙巾,寫東西用的是精美鋼筆,裝咖啡的杯子要是手工店裡的製作或者是牌子貨,潤手霜等等更不必說,談吐要足夠風雅,不提一個“錢”字,但一呼一吸、一舉一動間都要燒著錢,方是“大家風範”。
金蘭殊從小到大覺得自己家境良好,學習更是優秀,向來心高氣傲,被“錢”這個字扇了幾巴掌。
但他這個人,脖子是鋼筋做的似的,被狂扇多少個耳光,還是高高地昂著頭,一臉的死不悔改。
錢當然就不夠用了。
父母打電話問金蘭殊錢夠不夠花,金蘭殊還是梗著脖子說:“沒問題。”
金蘭殊掛上電話之後,看著銀行賬戶的存款,非常感慨,他甚至開始接起了自己鄙視的兼職——代寫論文,來幫自己度過難關。
上回,論文帶些的中介說介紹他去幫人代考,說一次能有四千多英鎊的進項。他想了一下,還是斷然拒絕了。
“為什麼啊?”中介說,“你一篇論文代寫好幾天呢,才掙幾百英鎊,代考一次一個小時就可以掙四千了!唉……我看過你的成績,如果你願意的話,我可以跟他們講價,保分的話,給你6000?你真的不考慮?”
金蘭殊幫人代寫論文確實是很累的,不是那種純粹的複製貼上,寫出來的論文能夠過查重自不必說,更要保證能拿到rit以上的評分,所以價錢也比較高,但也很耗費腦細胞。
“別說了。”金蘭殊道,“代考被發現,我的學位還要不要了!”
“好吧。”中介說,“我明白了。”
金蘭殊掛了電話之後,走到了合租房的廚房,撓了撓後腦勺,開啟了冰箱,想吃塊pizza。金蘭殊原本對這種食物深惡痛絕,但自從發現在廉價超市裡1英鎊的pizza能分兩頓吃,他就開始經常吃這種玩意兒了——吃兩頓飯才1英鎊,買個紙巾就英鎊了,誰能知道他是怎麼活的?
“我多炒了一份菜,”廚房裡站著的另一個人說,“你要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