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赫留朵夫根據法庭審訊情況和他對瑪絲洛娃的瞭解,深信她在盜竊錢財和毒死人命兩方面都沒有罪。起初他相信大家會這樣裁定,但後來看到,那商人由於貪戀瑪絲洛娃的美色,並且對這一層直認不諱,並且替她辯護得十分拙劣。同時由於首席陪審員據此對他進行攻擊,主要是因為大家都累了,因此都傾向於判瑪絲洛娃有罪,聶赫留朵夫很想起來反駁,但他怕替瑪絲洛娃說話,大家就會立刻發現他同她的特殊關係。但他又覺得這事不能就此罷休,應該起來反駁。他臉上一陣紅,一陣白,剛要開口,不料到這時一直保持沉默的彼得·蓋拉西莫維奇顯然被首席陪審員那種唯我獨尊的口吻所激怒,突然對他進行反駁,正好說出了聶赫留朵夫想說的話。
“對不起,”他說,“您說她偷了錢,因為她有鑰匙。難道那兩個茶房就不會在她走後用萬能鑰匙開啟皮箱嗎?”
“對呀,對呀”商人響應說。
“再說,她也不可能拿那筆錢,因為就她的處境來說,她沒有地方好放。”
“對,我也這麼說,”商人支援他的意見。
“多半是她到旅館取錢,使那兩個茶房起了歹心。他們就乘機作案,事後又把全部罪責推到她身上。”
彼得·蓋拉西莫維奇講的時候情緒很激動。首席陪審員也惱火起來,因此特別固執地堅持相反的意見,但彼得·蓋拉西莫維奇講得很有道理,多數人都同意他的話,認為瑪絲洛娃並沒有參與盜竊錢財和戒指,戒指是商人送給她的。當談到她有沒有參與毒死人命罪時,熱心替她辯護的商人說,必須裁定她沒有犯這樣的罪,因為她根本沒有理由把他毒死。首席陪審員則說,不能裁定她無罪,因為她本人招認藥粉是她放的。
“放是她放的,但她以為那是鴉片,”商人說。
“鴉片也能致人死命的,”上校說。他喜歡把話岔到題外去,就乘機講到他的內弟媳婦有一次服鴉片自盡,要不是就近有醫生,及時搶救,她就沒命了。上校講得那麼動聽,那麼自信,那麼威嚴,誰也不敢打斷他的話。只有店員看到上校喜歡離題發揮,受了他的影響,決定打斷他,好講講他自己的故事。
“有一些人可習慣了,”他講了起來,“一次就能服四十滴鴉片。我有一個親戚……”
但上校不讓他打岔,繼續講鴉片對他內弟媳婦造成的後果。
“哦,諸位先生,現在已經四點多了,”一個陪審員說。
“那麼怎麼辦,諸位先生,”首席陪審員說,“我們就裁定她犯了罪,但沒有蓄意搶劫,沒有盜竊財物。這樣好不好?”
彼得·蓋拉西莫維奇看到自己取得勝利,很得意,就表示同意。
“但應該從寬發落,”商人補了一句。
大家都同意,只有勞動組合成員一人堅持:“不,她沒有罪。”
“這樣豈不是說,”首席陪審員解釋說,“並非蓄意搶劫,也沒有盜竊財物。這樣,她也就沒有罪了。”
“就這麼辦吧,再加上要求從寬發落,那就盡善盡美了,”
商人興高采烈地說。
大家爭論得頭昏腦脹,都很疲勞,誰也沒有想到在答案裡要加上一句:是有罪,但並非蓄意殺人。
聶赫留朵夫太激動了,也沒有發覺這個疏忽。答案就這樣記錄下來,被送到庭上。
拉伯雷①寫過一個法學家,他在辦案時引證各種法律條款,唸了二十頁莫名其妙的拉丁文法典,最後卻建議法官擲骰子,看是單數還是雙數。是雙數,就是原告有理;是單數,就是被告有理。
①拉伯雷(1490—1553)——法國作家,人文主義者,以諷刺見長,著有長篇小說《巨人傳》。
今天的情況也是這樣。透過這個決定而不是透過那個決定,並非因為大家都同意這個決定,而是因為第一,會議主持者的總結雖然做得那麼長,卻偏偏漏掉平日講慣的那句話:“是的,她有罪,但並非蓄意殺人”;第二,上校講他內弟媳婦的事講得太長,太乏味;第三,聶赫留朵夫當時太激動,竟沒有注意到漏掉“並非蓄意殺人”這個保留條款,他還以為有了“並非蓄意搶劫”這個保留條款就足以撤銷公訴;第四,彼得·蓋拉西莫維奇當時不在房間裡,首席陪審員重讀問題和答案時,他正好出去了;不過主要是因為大家都感到疲勞,都想快點脫身,因此就一致同意那個可以早一點結束的決定。
陪審員搖了搖鈴。掮著出鞘軍刀的憲兵把刀放回鞘裡,身子閃到一旁。法官紛紛就位。陪審員一個跟著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