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並不大。當時,只能將航線儘量設計的離美國海岸線遠一點。而情報部門提供的美國偵察與巡邏機的監視範圍是250海里。羅雲衝設計的轟炸機飛行航線距離美國本土至少300海里。雖然這可以避開大部分地美國巡邏機。達到隱蔽接近的目的,甚至可以避開大部分的美國防空戰鬥機,但是新的問題同樣突出,那就是轟炸機群往返飛行的距離增加了大概800海里,如果遭到了攔截的話,那麼總航程肯定還會有所增加。
紐約幾乎就在“鵬”式轟炸機滿載彈藥時的最大打擊距離上。要提高航程,就只能多帶燃料,少帶彈藥。經過計算後,要保證轟炸機有足夠的燃料返航,就只能帶5噸燃燒彈。多帶4噸航空汽油。而少帶燃燒彈的直接後果就是降低了轟炸效率。如果同樣出動1000架“鵬”式轟炸機的話。那麼一次只能投下大概5000噸燃燒彈,這最多保證摧毀曼哈頓一半的地區,也就是大概紐約核心市區四分之一左右。這樣就至少需要組織四次轟炸行動。
經過反覆考慮後。羅雲沖決定一次出動所有的“鵬”式轟炸機,即150箇中隊,1800架轟炸機,一次性投下9000噸燃燒彈,這基本上能夠確保摧毀紐約一半的市區面積了。設計地轟炸時間是在下午,這樣就至少要安排18箇中隊,超過600架的護航戰鬥機。當時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