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行動計算,需要動用近7萬架轟炸機。很明顯,十年內,帝國都製造不出這麼多的轟炸機,而且就算把其他的所有戰機,包括戰鬥機都算上,全部執行轟炸任務,也不可能在一年內投下這麼多的炸彈。
換句話說,用理想條件進行理論計算,都不可能在一年之內透過轟炸摧毀美國的所有城市,就算是隻打擊美國的東部沿海地區,以及五大湖地區,都不可能在一年之內完成轟炸任務。那麼,要想透過摧毀美國的戰爭物質基礎來擊敗美國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正是意識到了這一點,所以羅雲衝才明確了轟炸的目的,那就是摧毀美國人的戰爭意志,讓美國選擇投降!
相對而言,晝間轟炸所產生的毀滅性效果,以及對美國人的心理打擊要明顯比夜間轟炸好得多。這可以讓更多的美國人看到大規模轟炸的毀滅性。當然,伴隨進行一些夜間轟炸,特別是大規模使用燃燒彈的夜間轟炸的效果也很不錯。特別是當城市被烈火徹底吞沒的時候,這對任何人都會產生極為沉重的心理打擊。
當時,怎麼擊敗美國人的抵抗意志,還成為了一項重點“工程”呢。29年初,羅雲衝就找來了一批心理學專家,以及一些在美國出生,然後回國效力,對美國的國情比較瞭解的軍官專門分析美國人的心理,以及用何種方式最能夠對美國人進行心理上的沉重打擊。當然,轟炸是主要的手段,但絕不是唯一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