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飛,南飛也提出了相應的總體設計計劃書。可也都被海軍給否決了。這兩架飛機制造公司都在忙著生產戰鬥機,轟炸機,而且還承擔了為陸航研製新式轟炸機的任務。因此難以集中力量為海航研製新式戰鬥機。
到24年下半年,三家飛機制造廠都沒有拿出讓海軍滿意地設計出來。也就是在這個時候。戰場上的情況出現了變化。美國陸軍航空兵的P…51D“野馬”式戰鬥機首先出現在了歐洲上空,開始為前往德國地重型轟炸機群護航。而同時,英國空軍也裝備了更好的“噴火”式戰鬥機。接著,P…51D出現在了太平洋戰場上空,並且與唐帝國海軍航空兵多次交手。
敵人地刺激肯定是海軍的最大動力。
P…51D的速度超過了海軍裝備的“隼”式戰鬥機,甚至比岸基型號的“隼”(比艦載型號減輕了不少,速度更快一些)還要快不少。雖然“隼”更為堅固,而且火力更為兇猛,在戰場上並沒有吃多少虧,但是這無疑是扇了海軍一記耳光,不管P…51D是不是比“隼”更好一些,對唐帝國海軍來說,讓敵人地戰鬥機比自己的飛得更快,那是絕不能容忍的事情。
也就是在這時候。海軍裝備技術辦公室向三架飛機制造廠下了死命令,必須要在半年之內完成設計,並且爭取在25年中期完成試飛工作。
讓新式戰鬥機裝備部隊。而當時,沈飛的第二次設計工作已經完成了一大半,在收到了海軍的死命令,以及新的設計指標之後。沈飛的工程師立即加速,並且再次修改了新式戰鬥機的設計。在25年3月份的時候,沈飛就拿出了設計方案來。
這就是帝國海軍航空兵在戰爭期間裝備的第四種戰鬥機——“金鷹”。原本海軍給這種戰鬥機取的名字是“鷹”,不過在第一架樣機出廠的時候被塗成了金色的,因此後來就被稱為了“金鷹”。
新式戰鬥機的設計最大平飛速度(5500米高度)為375節,這比海軍的要求稍微低了一點,但是也可以接受。最大升限達到了12500米,在不攜帶外掛彈藥的情況下,使用機內燃料的最大航程達到了850海里,如果掛一枚250公斤炸彈,八具火箭彈的話,最大航程700海里,而使用大型副油箱的話,最大航程可以達到了1500海里。該戰鬥機最為顯著的特徵是,首次採用了無框架玻璃座艙,而且仿照美軍P…51D的設計,採用了氣泡式座艙(後來艦載型號換成了有框架的,主要是無框架玻璃罩太容易碎了,在航母上不安全)。該戰鬥機採用了輸出功率達到了2400馬力的“風16”改進型發動機,並且在設計的時候留有換裝“風18”發動機的空間。其主要武器仍然是四門20毫米航炮(這已經被證明是大戰期間威力與效能最好的航空機關炮),每門炮的備彈量提高到了350發。另外,在必要的時候,還可以充當戰鬥轟炸機使用,其對地轟炸能力並不差。
在沈飛保證“風18”的設計完成之後,可以立即在新戰鬥機上使用之後,海軍沒有再讓沈飛去修改設計了(換上了新發動機後,“金鷹”
的最大平飛速度達到了395節,是大戰期間幾種能夠飛到每小時700公里以上的戰鬥機之一),並且立即讓沈飛開始了全面的設計與試生產工作。
另外,當時海軍還提出了研製新轟炸機的要求,不過最後缺乏足夠的研製力量,新轟炸機的研製工作就被取消了。
“金鷹”的試飛工作從5月份開始,到8月中結束,隨後沈飛就開始進行小批次生產,第一批提供給了海航的訓練部隊,九月底,才會為作戰部隊提供第一批正式生產型號,而且首先裝備的就是艦載航空兵部隊。
除了“金鷹”之外,哈飛還在同期拿出了針對“射水鳥”與“海雕”的改進設計計劃。當時,海軍沒有立即啟動使用“風16”改發動機的轟炸機研製計劃,也沒有啟動使用“風18”發動機的轟炸機的研製計劃,原因很簡單,“射水鳥”與“海雕”的效能比美國海軍的同類轟炸機領先了不少,海軍沒有這方面的壓力。不過,哈飛並不想放棄獲得海軍新訂單的機會,因此,在沈飛全力發展新式戰鬥機的時候,哈飛就將重點放到了研製新式轟炸機上來,實際上,這只是一種改進型的轟炸機。
新的轟炸機就是在“射水鳥”與“海雕”的基礎上改進而來的。最大的變化就是使用了“風16”改型發動機,增加了200馬力的輸出功率。
另外,哈飛的工程師還針對轟炸機在實戰中暴露出來的問題,對氣動佈局做了一定的修改,另外增加了關鍵部位的結構強度,甚至在座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