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寶貝了。還是收回你的金錢吧,讓我們各持其寶。以不貪為寶確實是為人高貴的品德。身處花花世界能拒絕物慾誘惑的人,靠的是潔身自好和不斷的自省自律。
交友處世 競爭不怕輸失敗只怕服
迎暉與荀珍為省國稅局同事,在一個處室工作。迎暉小荀珍5歲,性情溫婉內斂、勤奮好學。荀珍軍人出身,豪爽外向、好強敬業。兩人多年共處,互相支援,共同進步,不僅均成為處室的業務骨幹,彼此也已親密無間,情同姐妹。
一日,她們同時被下派到基層掛職鍛鍊,第二年在兩人掛職鍛鍊結束之際,省國稅局決定採用競爭上崗的方式,從她們兩人中選出一人,擔任人事教育處副處長。兩人深知此崗位對自己今後發展的重要,都希望能在競爭中取勝。迎暉年輕還擁有經濟碩士學位,業務能力強。荀珍年齡、學歷等方面均不佔優勢,但一向不甘人後的荀珍太看中這次升遷的機會,她認為,一步趕不上、步步趕不上,她決不允許自己失敗。為此,荀珍常夜不能寐,考慮自己如何能贏得該職。競聘應試時,荀珍由於壓力太大,心情緊張發揮不理想。待考分出來時,她排在迎暉之後。而且當荀珍發現自己只差0�5分時,簡直要氣瘋了。她沮喪至極,認為自己完了,再沒有升遷的機會了。她在極度失望之餘,極強的嫉妒心使她產生了一個可怕的邪念:要讓幸運的迎暉毀容,讓她生不如死,自己得不到的職位,別人也別想佔據。
在迎暉被公示為省國稅局人事教育處副處長的第二天夜裡,夜歸的迎暉被人用硫酸潑面毀容。荀珍無可逃脫地落入了法網,成為階下囚。
法律聚焦:故意傷害罪
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是最常見的犯罪之一。許多本來可以大有作為的人,因一時之氣,不計後果,最後在坑害了他人的同時,也毀了自己的一生。
本罪的構成要件:
(1)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健康權;
(2)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了侵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經法醫鑑定,被害人的傷勢達到輕傷、重傷甚至是死亡。致被害人輕微傷的,不構成此罪,但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但需要注意,傷害的必須是他人的身體健康,自傷身體的,不構成本罪。但在戰時,負有參戰義務的人自傷身體,以逃避服役的不構成本罪,但可以構成其他犯罪。故意傷害罪必須是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合法行為,及法律所允許的,如正當防衛、醫生治療中截肢等,不構成犯罪。
(3)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
(4)在主觀方面,行為主體具有故意。
傷害有輕傷與重傷之分。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共同頒佈的《人體重傷鑑定標準》的規定,重傷是指下列幾種情況:(1)使人肢體殘廢或者毀人容貌。肢體殘廢,是指由於傷害行為致使肢體缺失,或者肢體完整而肢體功能喪失的情況。毀人容貌,是指毀損他人面容,致使容貌變形、醜陋及功能障礙;(2)使人喪失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損傷和功能喪失;(3)其他對於人體健康有重大損害的。輕傷害是指尚不構成重傷又不屬於輕微傷害的情況。
根據《刑法》第234條對本罪的處罰規定,對犯本罪的量刑幅度,分以下三個檔次:
一是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是致人重傷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是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對於刑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案例警示:
(1)直面失敗,勇於承受失敗的痛苦
當今的社會競爭激烈,有志於幹一番事業的人,都必須面對這樣的現實。須知,每一個參與競爭、投身挑戰的人,都可能遭遇失敗的打擊,品嚐失敗的痛苦。失敗是擺在眼前的現實,你無可更改必須面對。儘管失敗不討人喜歡,人生道路絕非坦途,不經歷失敗就難得成功。你要學會在失敗中成長與成熟,要學會勇於承受失敗的痛苦,從而使自己堅定與成熟。其實,失敗並不意味生活的末日來臨,不必心情太糟,坦然處之後就會發現失敗的身後站著成功。
(2)正視失敗,善於從失敗的陰影中及時走出
失敗是人生中的一種重要經歷,它不僅叫你品嚐痛苦,還幫你積累經驗、總結教訓,使你成熟。失敗是一位人生導師,它讓你學會生活、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