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饒,山川明媚,花木繁榮,容易陶養居民熱烈而浪漫的情思,對享樂生活的追求,以及以豔麗優美為特徵的藝術趣味。這從楚辭與《詩經》的比較中,已可以看出。《南史·循吏傳》說,宋世太平之際,“凡百戶之鄉,有市之邑,歌謠舞蹈,觸處成群”。又說齊永明時,“都邑之盛,士女昌逸,歌聲舞節,袨服華妝,桃花淥水之間,秋月春風之下,無往非適”。其實南方的民間歌舞一向比較發達,作為一種傳統習俗,只要有適當條件,隨時都會變得活躍,決不止是宋、齊兩代某些特定的時期才如此。
其二是經濟的發展。江南經濟在南朝發展為全國經濟的重心,這一點我們在《概說》中已經言及,古史中對此亦有大量記載。《宋書·孔靖傳論》說:“荊城跨南楚之富,揚郡有全吳之沃。魚鹽杞梓之利,充牣八方;絲棉布帛之饒,覆衣天下。”南方城市也因此繁榮:建業“貢使商旅,方舟萬計”(《宋書·五行志》),“市廛列肆,埒於二京(指長安、洛陽)”(《隋書·地理志》),長江中游,則“荊州物產,雍、崏、交、梁之會”(《南齊書·張敬兒傳》)。總之,南方經濟最繁榮的地區,一是江浙,其中心城市建業一帶為吳歌的土壤;一是荊楚,其中心城市江陵等地為西曲的滋生地。
其三是社會思想觀念的改變。漢末以來,傳統道德規範失去了束縛力,魏晉南北朝成為一個思想較為開放的時代,追求人生的快樂、感情的滿足,成為一種普遍的願望。不但男子,婦女也往往逾矩不馴。幹寶《晉紀·總論》說,晉時女子每每“先時而婚,任情而動,故皆不恥淫佚之過,不拘妒忌之惡”。這是站在否定的立場說的,但也可以從中窺見時代的風氣。在這樣的風氣下,專門歌詠男女之情的民歌自然容易被人們喜愛。
其四是貴族的好尚。魏晉南北朝的貴族社會,於物質享受外,對精神享受的追求,對藝術的興趣,也是空前強烈的。在南朝,繪畫、書法、棋藝等,是上層社會中流行的愛好,而音樂尤為突出。不過,他們的興趣,已不在典雅的舊清商樂,而在新異的、活潑豔麗的江南民歌。裴子野《宋略·樂志》說:“王侯將相,歌伎填室,鴻商富賈,舞女成群,競相誇大,互有爭奪。”就是皇帝的宮廷中,也專門蓄養了吳聲、西曲的樂部。南朝貴族對民歌相當熟悉。《晉書》載,謝石曾在會稽王司馬道子的宴席上“因醉為委巷之歌”;《南史》載,沈文季曾在齊高帝的宴席上唱《子夜來》;《南齊書》載,王仲雄曾在齊明帝面前唱自作的《懊儂曲》。至今尚存世的文人擬民歌之作,及依照民歌新制樂曲的歌辭,為數仍有不少。這些對南朝民歌的發達,必然給予極大的刺激。
南朝樂府民歌的內容,與多方面反映社會生活的漢樂府民歌不同,它是集中於寫男女之情(佔百分之九十以上),並且絕大多數以女子的口吻,表現女子對男子的愛慕相思。此外還有一部分作品專門描繪女子體態容貌的美麗。由於這些歌曲多是由歌女在宴會等各種場合演唱的,自然以女性的口吻比較合適。歌中既反映了南朝統治區域(主要是城市中)的民間風俗、社會狀況,也反映了當代統治者的生活情趣。
南朝民歌的作者情況,也比較複雜。這些歌曲是在城市中產生的,其作者應該主要是歌女和中下層的文士。因此,它們固然具有鮮明的民歌情調,語言也相當淺顯,但其中很大一部分,表現了較高的文學素養和修辭技巧。至於有無貴族文人的擬作混雜在內,也很難說。總之,我們把這些無名氏作品籠統地稱之為“民歌”,主要應當從這些作品屬於社會性、集體性創作這一特點來著眼,絕不可偏狹地理解為“勞動人民”的創作。
吳聲歌曲現存三百四十多首,其中主要曲調有如下幾種:
(1)《子夜歌》。據說這種歌曲是一個名叫子夜的女子所造,這大約是由曲名附會而生的說法。又相傳東晉孝武帝時,發生過鬼唱《子夜歌》的事,當然更是荒誕。但由此可知,《子夜歌》至少在東晉已經流行,其歌聲是悲哀的(《唐書·樂志》也說它“聲過哀苦”)。
宿昔不梳頭,絲髮披兩肩。婉伸郎膝上,何處不可憐!
擥枕北窗臥,郎來就儂嬉。小喜多唐突,相憐能幾時?
(2)《子夜四時歌》。這是《子夜歌》的變曲,以四時景物為襯托。以上二種均有辭采豔麗的特點,而《子夜四時歌》更為精緻,有幾篇並有引用典故和前人詩句之處,出於文士之手或經他們修飾的成分當更多。
光風流月初,新林錦花舒。情人戲春月,窈窕曳羅裾。(春歌)
青荷蓋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