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合乎粘附規則的全篇合律的詩篇,標誌著五、七言律詩的完全成熟。可以說,在律詩形式的完成過程中,宮廷文士起了規範化和統領風氣的作用。
其中,尤以杜審言、宋之問、沈佺期三人的成績最為顯著。
杜審言(約645—708)字必簡,今存的詩主要系五言律詩,也有少數七律。他的詩,句律精嚴而筆力雄健,無論是五律還是七律均完全合律,無一失粘者。他在武后天授初所作的五言排律《和李大夫嗣真奉使存撫河東》,長達四十韻,完全合粘,可見他對律詩這種新體制駕輕就熟的功夫,所以深為時人所重。杜甫曾稱引李邕對審言的評價:“鐘律儼高懸,鯤鯨噴迢遞。”(《八哀詩》)意即指此。明人許學夷稱其為“律詩正宗”(《詩源辯體》)。他在江陰任職時所寫的《和晉陵陸丞早春遊望》一詩,曾被明代的胡應麟譽為“初唐五言律第一”(《詩藪》):
獨有宦遊人,偏驚物候新。雲霞出海曙,梅柳渡江春。淑氣催黃鳥,晴光轉綠蘋。忽聞歌古調,歸思欲沾巾。
詩以大地回春的絢麗風光反襯遊宦者有家難歸的悲哀,用聲色俱現的外景點醒時不我與的苦澀情思。“偏驚”、“忽聞”兩句,頓挫有力;“雲霞”、“梅柳”一聯,感覺何其明快。從詩情來說,在當時也算是較為充實的了。
與杜審言同稱為“文章四友”的,還有李嶠、蘇味道、崔融,他們均在武后朝任過鳳閣舍人。李、蘇曾為執宰大臣,位顯名高,所寫的多為奉詔應景之作,李嶠並有詠物詩百餘首,均了無情致。但在詩律上他們卻是高手,在當時頻繁的應制活動中,他們的詩合律率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