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部分(1 / 4)

小說:中國文學史 作者:世紀史詩

還要更推進一步。如一般復古論者視《史記》、《漢書》為古文的典範,而李攀龍則從比《史》、《漢》更古的《戰國策》、《呂氏春秋》等書中汲取“古法”,似乎這樣格調就愈高。在王世貞那裡,李、何關於“古法”的理論得到進一步發展,更趨精密、系統。他在《藝苑卮言》裡說:“首尾開闔,繁簡奇正,各極其度,篇法也。抑揚頓挫,長短節奏,各極其致,句法也。點綴關鍵,金石綺彩,各極其造,字法也。……文之與詩,固異象同則。”另外對各種文體的創作法則也探討得很深入,如論述“作賦之法”等。

對於“後七子”在明代文學中的地位,應從兩方面來看:

一方面,他們對於反擊“唐宋派”的文學倒退的動向、維護文學的獨立地位、強調文學的藝術特徵起了極大的作用;另一方面,文學復古運動固有的弊病,在“後七子”那裡顯得更加突出。雖然他們也提出過很好的意見,如王世貞說過“有真我而後有真詩”(《鄒黃鶴鷦鷯集序》),李攀龍要求“擬議成變,日新富有”(王世貞《李於鱗先生傳》),但他們太強調效法古人,對於創作的法則又規定得太具體、細密,必然會對個性、情感的自由表現和藝術的創新,造成嚴重的束縛。隨著時代的發展,後七子也很快受到了嚴厲的批判。

李攀龍(1514—1570)字於鱗,號滄溟,山東歷城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進士,授刑部主事,歷官順德知府、陝西提學副使、河南按察使等。有《滄溟集》。

李攀龍在文學上標榜高古比李夢陽走得更遠,他作文甚至運用《戰國策》、《考工記》、《韓非子》等古文中辭彙與句法,結果文章充塞著在歷史上久已廢絕的語言,包括人稱代詞和語氣助詞,都借用上古時代的修辭習慣。文中並非沒有現實生活的內容,但這樣的文學既難以傳達時代的激情,也難以獲得時代的呼應,卻更暴露出文學復古的缺陷。

李攀龍的詩對語言的推敲很用心,也自有其人生情懷在內,但其風格,總是接近於某一種典範,如下面兩首:

白羽如霜出塞寒,胡烽不斷接長安。城頭一片西山月,多少徵人馬上看。(《塞上曲四首·送元美》)

儂來星始集,儂去月將夕。不是地上霜,無人見儂跡。(《夜度娘》)

前一首是盛唐絕句的味道,後一首是南朝民歌的情調。

王世貞(1526—1590)字元美,號鳳洲、弇州山人,太倉(今屬江蘇)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進士,授刑部主事。嚴嵩當權期間,其父王忬因疏失職事,被處決,遂棄官家居。隆慶初,復出仕,歷官浙江右參政、山西按察使、南京刑部尚書等。有《弇州山人四部稿》等。

後七子中王世貞才學最富,成就最高。袁宏道說他“才亦高,學亦博”,又說他“不中於鱗之毒,所就當不止此”(《敘姜陸二公同適稿》)。其創作極富,雖有習古之病,但如《四庫全書提要》所說,“名村瑰寶,亦未嘗不錯出其中”。如《擊鹿行》一詩:

匕首不肯避君鹿,一擊波紅寫盤玉。乍如錯落摧珊瑚,下泛碧海之幔�X。伊、尼右手大白左,兩者並是神仙祿。已堪桓、陸片時歡,未煩夢、漢諸公逐。此生分絕安期駕,不死反並嵇康戮。王子欲罷仍踟躕,忽憶少年諸獵徒。驊騮蹶起匹練色,日落不落雲模糊。翻然草際出此物,銀牌隱項垂流蘇。少年拓弓霹靂響,鹿也宛轉無前途。霞絲雪縷袒分割,一飽盡付黃公壚。凋零俠氣久已甚,忽復遘此萬事無。徐君徐君且莫歌,丈夫失據當如何?喬林豐草世無限,苦復擾擾趨田禾。寧為披襲酌澗水,鹿門山色青嵯峨。不然老作長安客,豈異爾鹿嬰其羅!嗚呼,豈異爾鹿嬰其羅!

此詩是作者與李攀龍、宗臣等在徐中行居處殺鹿飲酒時所作,距他中進士入仕途為時還不久。詩分三段,前十句寫擊鹿豪飲,轉悲鹿死之命運。次十句回憶少年獵鹿,同是割鹿聚飲的豪邁情景。末十句寫今昔對照,慨嘆俠氣凋零,並以鹿自喻,雖有志於“喬林豐草”,然不得不“趨田禾”,即被羈束於仕途。世路險惡,既難以高蹈塵外,則最終不免落到此鹿之命運,墮於網羅,等待擊殺。青壯年時期的王世貞是頗為自負、狂放的。此詩正寫出他當時的精神狀態:因仕途黑暗而深感苦悶,雖不願隨世浮沉,卻難以解脫,不得不痛苦地面對慘淡的現實。對於表現當時知識階層內在的精神苦悶,這詩具有一定的典型意義。

王世貞等人十分重視藝術形式,把它看作是文學成敗的關鍵因素,此詩也極其講究修辭。即以開頭兩句為例:首句以“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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