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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謙益編有廣羅明代詩歌的《列朝詩集》,並在其中《小傳》部分透過對各家的衰貶、評論闡發自己的詩歌主張。他借公安派的言論嚴厲指斥前後七子,再對公安派提出糾正,實際對這兩家均不贊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說公安派是要在七子派的立場上向前推進,消除“復古”文學觀所造成的文學與個性抒發上的疏隔的話,錢氏的立場實是向後退,消除“復古”文學觀所造成的文學與經史之“學問”的疏隔。當然,他對某些一般問題的看法也不錯,如認為唐、宋、元詩均有可取,不應偏狹地宗法一家一派等。但關鍵是“學問”所在,“性情”自然收斂。清代詩歌宗宋的一派,即以錢氏為起點,明清詩的變化,亦以錢氏為一大轉折。
錢謙益本人的詩,主要是把唐詩的華美的修辭、嚴整的格律與宋詩的重理智相結合。他的生活觀念和情感都很複雜,但作為一個身份地位很高計程車林領袖,在向世人表述自己的時候,對於呈現於詩中的自我形象,他是經過理智的思考來找到恰當姿態的。以《十一月初六日召對文華殿,旋奉嚴旨革職待罪,感恩述事凡二十首》之十為例:
破帽青衫又一回,當筵歌舞任他猜。平生自分為人役,流俗相尊作黨魁。明日孔融應便去,當年王式悔輕來。宵來吉夢還知否?萬樹西山早放梅。
崇禎初魏忠賢一黨失勢,錢謙益被召入京,滿懷入閣主政的希望,卻被政敵抓住某些舊把柄而遭貶斥。詩中自詡、怨恨和故為曠放之態,透過一系列典雅的語言得到有節制有分寸的表現。
在一些感慨興亡的詩作中,他的感情要表達得真切些。如《丙申春就醫秦淮,寓丁家水閣浹兩月,臨行作絕句三十首》之四:
苑外楊花待暮潮,隔溪桃葉限紅橋。夕陽凝望春如水,丁字簾前是六朝。
秦淮風物依舊,而前朝風流散去如夢,寫來思深筆婉。末句曾被略加改造後用於《桃花扇》,可見此詩曾給人們留下深刻印象。
錢謙益的詩語言技巧頗高,善於使事用典,也富於藻麗,這些對於重視雅緻趣味的清代許多詩人都有很大的吸引力。
吳偉業(1609—1672)字駿公,號梅村,太倉(今屬江蘇)人。明崇禎四年(1631)進士,為翰林院編修,官至左庶子。明亡後曾與侯方域相約終隱(見《懷古兼吊侯朝宗》自注),但迫於清廷的壓力,還是應召北上,當了國子監祭酒,一年多後即辭職南歸。有《梅村家藏稿》。
和錢謙益不一樣的是,吳偉業並沒有很強烈的用世之心,入清以後也不再參與政治性的活動。但為了保全家族的考慮,他不得不出仕清朝;仕清以後,則感受到傳統“名節”觀念的沉重負擔,自悔愧負平生之志,心情又十分痛苦。如《自嘆》雲:“誤盡平生是一官,棄家容易變名難。松筠敢厭風霜苦,魚鳥猶思天地寬。”又《過淮陰有感》雲:“浮生所欠止一死,塵世無由識九還。我本淮王舊雞犬,不隨仙去落人間。”
臨終時所作《賀新郎·病中有感》詞更說:“脫屣妻孥非易事,竟一錢不值何須說。人世事,幾完缺?”在這些詩詞中,與其說是為自己作辯解,毋寧說更多地表現了個人在歷史的變遷中難以自主的悲哀。而他的眾多牽涉明清易代之際人事的作品,也主要是在這一點加以抒發,顯得感人。吳氏臨終時,要求在墓碑上只題“詩人吳梅村之墓”(見顧師軾所作吳氏《年譜》引),這也許是他企圖擺脫社會所加的政治身份的最後掙扎吧。
吳偉業對詩歌的看法與錢謙益不同,許多議論針鋒相對。
如《與宋尚木論詩書》舉李、王與鍾、譚二說,言:“此二說者,今之大人先生有盡舉而廢之者矣,其廢之者是也,其所以救之者則又非也。”此處“大人先生”即指錢謙益。又《太倉十子詩序》反對錢氏對王世貞前期詩的批評,否認所謂王世貞“晚年定論”之說,雲:“其盛年用意之作,瑰詞雄響,既芟抹之殆盡,而晚歲隤然自放之言,顧表而出之,以為有合於道,詘申顛倒,取快異聞,斯可以謂之篤論乎?”其核心問題,在對七子詩派的評價。
在介紹晚明詩文時,我們提及,明末時七子詩派的文學主張有復興之勢。以陳子龍為代表的“雲間派”、以吳偉業為代表的“太倉派”,是其兩大支柱。但這不是簡單的重複,而實際是七子派理論主張與公安派理論主張的結合。這一趨向早在袁中道時即已顯露,他認為,對於七子,當“學其氣格高華,而力塞後來浮泛之病”;對於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