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池內櫻子道。
“多謝櫻子小姐。”
“這裡,你還有什麼感興趣的,可以看,但不允許帶走。”池內櫻子道,“我先走了。”
“我送櫻子小姐。”
……
“三水先生,櫻子小姐說了,您以後是這間照相館的主人,我是您請來的攝影師。”河野四郎恭敬的道。
“什麼,我是主人?”
“是的,這間照相館的房契和地契已經轉到您的名下了。”河野四郎點了點頭。
這個池內櫻子搞什麼鬼,把照相館買下來,轉到他的名下,臨走之前又說照相館的東西可以看,不可以帶走,這不是自相矛盾嗎?
哪有自己的東西不能帶走的道理?
“嗯,你以後就在此經營這個照相館吧,營利所得,我們對半分,你一半,我一半,每個月打到我的賬戶上就行了。”陳淼知道,池內櫻子這麼做,必然是有她的陰謀,但一時半會兒猜不透。
他還不能拒絕。
有一點他必須弄清楚,吳文凱放在床頭的收音機是池內櫻子取走的,還是‘queen’派人取走的。
與這樣一個神秘人物為敵,他還真有些心裡發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