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後一年多就再也不公開談論最高法院的事。可是就是在那個會上,他對於法院禁止規定工資工時的批評,也並沒有比胡佛所說的嚴厲;他不過說,這個禁令造成了一個三不管的局面,國會不能過問,各州議會也管不了。可是這時候他卻在琢磨著對策。他對法院存有戒心,遠在遭受挑戰之前:1932年競選期間他就說過,在股票市場大崩潰時,聯邦政府各部門,包括行政、立法,“還有,我不妨加上,最高法院”,都掌握在共和黨手裡。他顯然認為最高法院也是屬於黨派之爭的問題。他的意見也許是對的,可是美國人民,包括國會議員在內,都以為最高法院和憲法是超然於黨派政治之上的。可惜羅斯福非但在戰略上犯了錯誤,在戰術上還走岔了一著。隨後這一場鬥爭,暴露了約翰·根室所謂羅斯福的“最壞的性格”,這就是“好繞彎子”,“不夠坦率”,“近乎弄虛作假”。他使人家覺得他要暗暗地給那“九個老頭”來一下;就象約翰·倫道夫評論馬丁·範布倫【美國第八屆總統(1837-1841年)。】的那樣,“悄悄無聲地划槳,一下子就到達目的地”。
羅斯福暗地划船,有些耳朵尖的人在正月裡總統宣誓連任那個雨天就已經有所發覺了。總統後來對朋友說,那時他跟著首席法官休斯宣讀誓詞,讀到“維護美國憲法”這幾個字,“真想說‘是的,可那是我所理解的憲法,十分靈活,能應付民主制度中的任何新問題……’”他在宣誓後的演講中實際上也說出了類似的話,而休斯是聽到了的。總統說,美國人民決心向前邁進,“要求民選政府的每個部門都用有效的手段來執行他們的意願。”那時有個新政派留神休斯的表情,他說“休斯無疑是聽懂了的。”
兩週過後,總統跟首席法官又會面了。那年最高法院的法官們答應參加司法部的年宴,出席的人覺得休斯和羅斯福兩人都很興致勃勃。休斯為什麼高興,無人知道;羅斯福的開心可為的是暗地惡作劇,這不久就傳開了。原來司法部長霍默·卡明斯翻看舊檔案,查出了一條建議,說如有法官已達七十高齡仍未退休,總統應加派一位來加強聯邦的司法工作的活力。這個檔案是1913年寫的,起草人是當時的司法部長詹姆斯·C·麥克雷諾茲,這時此人正是最高法院裡拚命反對新政的“四騎士”之一。卡明斯指出,要是對休斯所主持的最高法院也用上這一條,總統就能提任幾個自由派法官使反動浪潮逆轉,再不會有六對三票、五對四票的裁決了。後來這個著名的(同時也是聲名狼藉的)“法院改組”的做法,就是源出於此的。
羅斯福聽到卡明斯的意見之後就曾說過,“霍默,就是要這一條啊!”之後,他就坐上飛機去里約熱內盧開會,把司法部長留下來起草有關的法案。卡明斯認為這個主意很好,不過在年宴上也覺得尷尬,偷偷地對同事說,“我覺得很象是在暗中搗鬼。”羅斯福也覺得是搗鬼,可是他正因此而感到開心。暗中策劃,讓人家自作自受,這本是他的愛好。1937年2月4日,他召集內閣部長和民主黨國會領袖開會,拿出S。1392號法案來。內務部長伊克斯樂開了,可是向國會提出法案的不是他而是國會領袖,他們幾乎都默不作聲。會後坐車沿著賓夕法尼亞大道返回國會時,眾議院司法委員會主席、得克薩斯州的哈頓·薩姆納斯突然對別的議員說,“夥計們,這回我可要洗手不幹了。”副總統迦納當時也得出了同樣的結論,不過沒人知道。
不出所料,自由聯盟又活躍起來,參加反對改組最高法院。他們那邊陣容很強,有美國商會,有全國製造商協會,有美國革命女兒會,還有由右翼報紙發行人弗蘭克·甘尼特領頭的所謂“憲政委員會”。所有這些,都是意想得到的。可是,社會上也掀起了一股自發的抗議浪潮,這其中有美國退伍軍人團的分團,基瓦尼俱樂部會員,也有些婦女團體。尤其出人意料的是參議院中的獨立自由派——博拉、海勒姆·約翰遜、伯頓·惠勒——竟也堅決支援法院一方。羅斯福這回不客氣了;他發表爐邊談話,說最高法院越權否決選民們已經同意的改革方案。在五月花飯店舉行的民主黨百元份餐籌款宴會上,他呼籲黨員效忠,支援透過S。1932號法案。惠勒參議員起而反擊說,“自由派事業的勝利,決不能靠玩弄騙局,往投票箱塞假選票,也不能靠在法院裡添人,把持院務。”參議員愛德華·R。伯克最是不留情,他在紐約的一個群眾大會上宣佈,美國的憲政有“瀕於死亡”的危險。
自最高法院成立以來,法官們這時破題兒第一遭要破門而出了。首席法官休斯對朋友開玩笑說,“要是什麼黨要我主持代表大會,我也能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