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之日,正是約瑟夫·麥卡錫在威斯康星州第十區當上了民選的巡回法庭法官之時。此公原先在鄉下養雞,後來半工半讀,先後當過汽車加油站僱員、廚房雜工、烤餅師傅、築路隊挖土工,一直到法學院畢業。斯皮羅·阿格紐是巴爾的摩伐木工人互助保險公司的賠償申請審查員。惠特克·錢伯斯現在長得胖胖的,穿著一身寬大難看的藍衣服,臉色陰鬱,在《時代》週刊當一名三流書評家。阿爾傑·希斯還是住在華盛頓P街3210號,他在國務院官運亨通,如果靜電覆印機早在30年代中期就已出現,那麼他就不必用打字機偷抄檔案,錢伯斯的指控也就無法證實,支援錢伯斯的尼克松能否因此名震全國,繼而進入白宮,也就難以逆料了。回想這種種往事,還是挺嚇人的。
1941年對體育專欄作家來說是個淡年。當然有個斯卑士柯特球隊還可以寫寫:鮑勃·費勒【鮑勃·費勒,美國棒球選手。——譯者】投出的球叫對方無法“全壘打”,喬·狄馬喬則連續比賽56場都一打就中。但是盧·格里克【盧·格里克,即亨利·路易斯·格里克,外號“鐵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