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大的、能夠生存下去的國家,自己有能力抵抗透過軍事手段進行的顛覆和侵略”。艾克做出這項保證時附有條件,即“越南方面也應採取必要的改革措施”同他配合。他提出這一保證的目的是,“打消任何人要想把外國的意識形態強加於你們自由人民的念頭。”
林登·約翰遜主政白宮的幾年中,每談到越南問題便常說:“是艾克許下的諾言啊,我也只好遵守。”但他實際並沒有遵守。這畢竟不是一項正式條約,參議院從未參與其事。它甚至作為一項行政命令的合法性都不具備。但約翰遜和肯尼迪卻都認為非遵守不可。西奧多·索倫森曾寫道,如果撤銷美國的支援,將會使“全世界對美國保證的可靠性產生懷疑”。阿瑟·施萊辛格更進一步寫道:
『不管在1954年以前我們在越南有無重大利害關係,反正艾森豪威爾的信件已經產生了這種利害關係。不管我們應不應該在我們劃線的地方劃上一條線,反正這條線一旦劃下了,就會一年比一年更有力地約束著我們。不管多米諾理論在1954年時是否有根據,反正七年以後,當各鄰國政府已經把自己的安全寄託於美國有無能力信守對西貢的保證時,它已具有充分根據。肯尼迪……別無選擇,只能在他承襲下來的總的形勢中幹下去。』
白修德在《1968年總統選舉紀實》一書中寫道,“我們在越南的事業”就是“半世紀來美國的事業,這一事業已為全世界所共知……如果說今天已有一個儘管很脆弱的世界秩序,這一世界秩序的取得卻是40萬美國人在本世紀的四次戰爭中用生命換來的。”約翰遜總統認為“匆忙撤出”就“等於在這個問題上向全世界宣佈,我們不打算遵守我們所簽訂的條約,也不支援我們的朋友了”。《時代》週刊對那些不同意這一說法的人解釋說:
『……必須不惜一切代價守住南越……如果美國不能或不願在共產黨的進攻下保住南越,那麼亞洲國家就會從此不再感到信賴美國是安全的了;整個東南亞的陷落就只不過是時間問題。』
據說這樣撤退的後果是不堪設想的。為了支援派遣美國部隊到越南去,羅伯特·麥克納馬拉和參謀長聯席會議直截了當說,不這樣就只能眼看那一地區的情況普遍惡化。萊曼·蘭尼茲爾將軍代表參謀長聯席會議講話,他預言說,如果越共獲勝,“我們將失去全部亞洲,直到新加坡。”而馬克斯韋爾·泰勒將軍則堅信能戰勝打游擊戰的敵人(他說過,北越“經不起常規轟炸的襲擊”),他告訴肯尼迪總統說,派遣一支“美國軍事特遣部隊”是“必不可少的”。
所有這些說法都毫無道理。如果肯尼迪政府並不認為有義務把古巴旅從眼看要完蛋的海灘上撤回,那麼,它對吳庭豔就更沒有什麼義務可言。而且,由於吳庭豔已經公開否定了採取“必要的改革措施”的義務,艾森豪威爾的信也已經失去了效力。吳庭豔還拒絕在1956年實行全越選舉。即使美國同他的關係受著一項條約的約束,以為他會要求按條約的規定行事,那也是荒謬可笑的,何況根本也沒有什麼條約呢!
使華盛頓無法拋開西貢的真正壓力來自國內政治方面。這時麥卡錫已死,但民主黨也好,共和黨也好,無不惶惶然,深恐吳庭豔可能成為蔣介石第二。而尤其矛盾的是,他們竟重犯了當初為蔣介石出謀劃策的美國人犯過的錯誤;雖然南越的核心問題也是政治性的,但他們給的卻是軍事援助。他們犯這種錯誤的原因之一是由於國會中的權勢人物的態度。他們對參謀長聯席會議十分信賴,卻不相信國務院亞洲司的政治官員。另外一個原因則是60年代初期在越南問題上為白宮獻策的兩位內閣成員性格上的差異:麥克納馬拉果斷有力,臘斯克卻膽小怕事,模稜兩可,結果當然是來自五角大樓的聲音更受重視。
艾森豪威爾執政後期,越南局勢還是相當穩定的。800個美國軍事顧問和每年3億美元的軍援,已足以維持現狀。後來,1960年12月,肯尼迪就職前的一個月,吳庭豔的敵人宣佈組成了民族解放陣線。他們在獨立宮裡的對手卻稱它為“越共”。吳庭豔起初對這個陣線並不在意,上一年秋天,他就很容易地粉碎了一次政變企圖,當時約翰遜副總統問他是否需要一點美國兵,他說不需要;不過,雖然不需要地面部隊,他卻仍然承認需要一些幫助。於是肯尼迪總統批准了400名特種部隊(綠色貝雷帽)去擔任訓練工作。美國向越南派出部隊從此開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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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年5月初,新任美國大使弗雷德裡克·瑙爾汀到達西貢。他的前任由於企圖同吳庭豔講道理,結果實際上成了不受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