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這事就這麼定了(1 / 2)

小說:民國之國術宗師 作者:王清談

掛子行是武行,如果是都屬江湖的同道中人,江湖救濟是存在的。

不管是風水輪流轉,還是江湖名聲,還是為人處事,都在這江湖圈子裡混,人家只是對得上春點,能有雙方都認識的人,那就按對方原籍離這裡的路程,要掏上一份路費。

只是知道對方的名聲,就得看對方的名頭響不響,響的多掏些,不響的少掏些。

萍水相逢的,就送一份普通的禮金。

同道中人,指的是同一個行當。跟王洪一個行當的,只能是同樣設暗場的教頭,偏這類人又基本不會來往,說白了,他現在有同道,沒有同道中人。

教暗場的和新式教武術的人都不算江湖人士,軍警公門也不算江湖人士,以江湖人的身份求人,是不能求到這些人身上。

王洪是教暗場,又是義勇軍的教主,同意介紹給對方飯碗已經是仁之義盡,再要錢就過份了。

所以求到他頭上,是這位張先生有些問題,不是病急亂求醫,就是想哄騙些錢財。

古小良和學刀的人聽了王洪的話,漲了見識,就讓王洪也教他們些江湖上的行話。

王洪聽了直搖頭:“我也不怎麼懂”。見眾人不信,王洪就說:“現在吃武藝飯、教國術的,都不流行這個了。我又沒進這個行當,只知道規矩,還真不懂多少春點”。

古小良見到真正的“江湖中人”,就象發現了新世界一樣,不管義勇軍練刀還是暗場教刀,他沒事兒就追著王洪問江湖上的各種故事。這就讓李帥知道了這件事,他後悔錯過了這場熱鬧,也天天守在了拳房這裡。

他家裡捐了不少糧食,跟義勇軍的人在一起,倒也沒人說什麼。

這天,李帥一大早又守在了拳房裡,見王洪和趙婧之兩人進來,跟趙婧之打了聲招呼,就馬上問了起來:“王洪,為啥你教他們(義勇軍)的東西,就那麼簡單幾招,不成套路;教我們的剛開始差不多,後來學的東西咋多了那麼多?都是管用的刀,用場不一樣?”

王洪心想,這傢伙總算開竅了,能知道武藝有不同用場了,就大概講了一下。

實戰的武藝可以分為民間武藝和軍陣武藝兩種,有人稱為遊場與行招:

所謂遊場武藝,是說出遊田獵的時候,狩獵之餘互搏一下,不問勝負,只看技法高低。後來就發展到各種場合下的技擊、演劍、舞劍。這是古書中常見的場景,演藝與觀看的人,也多是行家裡手。

象曹丕與將軍們吃個燒烤,一高興,就拿著甘蔗作劍比試。項莊自認劍法好,上場舞劍,暗行剌殺,項伯劍法不差,就上前陪舞,保護沛公。

市井普通百姓中,打擂臺、江湖比武原本也是這個意思,可後來,就成了臺上還比較著輸贏,臺下只管看熱鬧了。

行招是簡單樸實的軍陣武藝。古代,想讓農民短時間上陣衝殺,只能學些簡單易學的戰場武藝,越簡單越容易理解,並且戰鬥的時候好用。況且戰場上,一個個站在軍陣裡,左右前後都是人,再高明的個人武藝也被壓制在數步之內,刀砍槍戳退不得,武器更不能掄開用,想自己不死就得讓前面的敵人死。武藝上,先膽後力,經歷幾場大戰,氣血相激,才會用出快、準、狠的技法和戰術手段,與民間的遊場技藝自然有很大的區別。

老話說:“上過陣的就是不一樣”,後來標準就降到:“見過血的就不一樣”,再後來:“上過(賽)場的就不一樣”。

離開戰陣廝殺,軍陣武藝很難在民間練出來,邊家的劍法也是歷代在公門中磨練,才保持了些原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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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了元旦,又接到了山東父母來的信。

王洪看到父母在信上說,過了門的媳婦不同意退婚,幾位老人們也接納了老家的這個孫媳婦,(娶倆媳婦)這事兒就這麼定了。其他的話就是問候這邊的媳婦和她的家人好,再就是讓王洪自己在多注意些安全,等送這邊的岳父家到了上海,就回山東吧。

王洪拿給趙婧之看,兩人面面相覷。

這年代,還真不忌諱多娶幾個媳婦。

如果翻下名人傳記,你會看到,凡是民國初年到抗戰結束這幾十年的中國名人,一夫一妻的,十分罕見。無論身份地位職業陣營,幾無例外。他們唯一可以為己聲張的,就是同一時間,是一位在身邊,還是有幾位一起在身邊。

時代不同,社會認可也不同。如果獨生子女拿到民國,也一樣是不可思議的事情。當然,民國農村常見的十幾歲嫁人放到後世也是嚴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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