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最需要的員工。
經常有人說,“公民應該為國家承擔責任”、“公民應該為社會承擔責任”、“男人應該為家庭承擔責任”,但很少有人說“員工應該為公司承擔責任”,因為在這些人的眼裡,只有老闆才應該為公司承擔責任。是這樣的嗎?
社會學家戴維斯說:“自己放棄了對社會的責任,就意味著放棄了自身在這個社會中更好生存的機會。” 同樣,如果一個員工放棄了對公司的責任,也就放棄了在公司中獲得更好發展的機會。在這個世界上,每個人都扮演了不同的角色,每一種角色又都承擔了不同的責任,從某種程度上說,對角色的飾演就是對責任的完成。堅守責任就是堅守我們自己最根本的人生義務。作為企業的一名員工,在公司裡面也扮演了一個角色,理所當然要去承擔責任。
一個主管過磅稱重的小職員,由於懷疑計量工具的準確性,自己動手修正了它。結果由於精確度提高了,公司就在這個方面減少了許多損失。其實修理計量工具並不是這個小職員的職責,他完全可以睜隻眼閉隻眼,因為這本屬於機械師的責任,而且無論這個秤準不準都不會對他的工資造成影響。但是這位小職員並沒有因此就不聞不管,聽之任之,本著為公司負責的態度,他積極地糾正了這一偏差。正是由於這個小職員的這種責任心,為公司節省了巨大的費用。
【案例】
1995年,在湖南遠大公司,一臺運料汽車在廠區裡面漏了油,吃中餐的時候,幾百名員工路過那裡都看見了一大灘油跡。董事長張躍看到後火冒三丈,下令以這件事情作為公司的典型教材,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