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靈、靈石。”
“多少?”
“三枚。”
“喲,不少。”李隨風笑了笑,“你怎能斷定,靈石不見,是因家裡招了賊,而不是自己放錯地方,找不到?”
“我有證物。”
王員外抬起手,手裡捏著一張紙,畫紙。
見此,圍觀百姓,踮起腳尖,邊瞅邊議論。
“就一幅畫,能做什麼證物?”
“那畫的啥呀,黃不拉幾的。”
“像個人,但又不是人,怪哉,怪哉。”
王員外躬起身,雙手託著畫紙,呈上案桌。
“老爺請看,此畫是我在存放靈石的書房找到,絕非我府之物,一定是那樑上之人盜取靈石之時,不小心遺落現場。”
李隨風拿起畫紙,隨便掃了眼,表示難辦,“一幅畫而已,證明不了什麼。”
“這還證明不了?”王員外急了。
“怎麼證明?能證明你丟了東西?”
“這......這這......”王員外啞口無言。
“老爺,草民也要報案。”
這時,一個身影從圍觀人群擠出來。
男人,四十歲左右的樣子,說話聲音有點娘,是個娘娘腔。
“咦?這不是那平康巷北首裁縫鋪的孫掌櫃嘛。”
“就是他,光聽聲音我就知道。”
“他也丟東西了?”
圍觀百姓心裡那叫一個得勁,大瓜還沒吃完,又來一個小瓜,嗯~舒坦。
“咳咳。”
李隨風清了清嗓子,挑挑眉,“堂下何人,所報何案?”
“回老爺,草民孫全貴,鋪子裡失了竊。”
孫全貴低著腦袋,不敢抬頭看。
這是禮數。
封建規矩。
“失竊?”李隨風強忍笑意,輕聲問:“丟了何物?”
“銀子。”
“多少?”
“十兩。”
說著,孫全貴也拿出一幅畫,“老爺,這是草民在鋪子裡找到的。”
見此,一旁的王員外臉色一喜,連忙說道:“老爺,一樣的。”
“拿來讓本官瞧瞧。”李隨風招了招手。
孫全貴快步上前,恭恭敬敬將畫紙呈上,一抬眼,正好撞上縣太爺的目光,便又馬上低下頭。
“嗯?這縣令看著有點面熟,好像在哪裡見過。”
沒有多想,孫全貴弓著身子,倒走退下。
李隨風將兩幅畫比在一起,輕輕點頭,“嗯,出自同一人之手。”
啪——!
驚堂木落下。
“立案!”
“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