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信之所以不願意白要格木基的馬肉,原因是自己把馬肉拿回去賺錢的,得說在明處,這就是和党項人做生意的底線,若有一次欺騙,將再也得不到党項人的信賴。
兩個大部落大幾千人的戰事,死傷的馬匹可不在少數,當場死亡的戰馬,到了現在肯定變味了,但是受傷等死的馬匹呢?給它一個痛快,完事直接利用,香啊!
接下來的忙碌可想而知,一匹馬純肉幾百斤,幾百匹馬的肉就有上萬斤。
按照趙信老家做臘肉的經驗,十斤肉三兩鹽,現在上萬斤的馬肉就需要三百多斤鹽,徐四爺以前滅過小部落,收繳的鹽很少,但是明月谷的土匪儲存的鹽可就不少了,他們出動的時候,專挑部落的好東西拿,所以鹽可不少。
物資雖然充盈,但趙信還是有困難,那就是自己的人手不夠,不得已趙信還去向日渥不基借了一些奴隸。
上萬斤馬肉的醃製,趙信找遍了部落才尋到足夠的容器裝馬肉。
醃製三天就可以取出馬肉晾曬,所以就把容器流水式使用。
一群人沒日沒夜地分解馬肉,醃製、晾曬,甚至有時候通宵達旦地幹,因為受傷的馬可不是你殺它,它才會死的,有時候自己個就掛了。
就這樣忙忙碌碌十來天,在趙二郎他們到來時才堪堪把最後一批醃製好的馬肉取出來晾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