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3章 《荒島求生牢房苦,暗無天日何時頭》(1 / 1)

福建平潭島是一個離岸島嶼,福州至平潭島1300公里。

平潭島是一個大島,方圓300多平方公里,空中俯視,攤在海面的島嶼狀如麒麟。平潭島位居臺灣海峽入口,相距臺灣的新竹僅68海里,是大陸與臺灣距離最近的地方。

連蕊兒是省城商務局的辯護狀師,江上月時任榕城晚報首席記者。這兩位少女的職務不高,但證件還是很吃香的!海關可以通行,監獄也可以進出自如。她們僱馬車到渡口,乘輪船登上了平潭島,此時夕陽快站在海水裡了。

連蕊兒,江上月透過女子學堂的同窗關係,很快被引薦給了島上的監獄長。兩人表明來意,在提審之前想見盜馬的當事人楊景。

走進牢房的一道道鐵門之後,最深處的一個房屋裡,就是“盜馬賊”棲身之處了。

此時牢房裡的楊景是:三月晝夜無人問,突如其來淚兩行的真實寫照。

“你就是楊景?我倆受劉曼同學委託特來拜訪你。我想重頭問起,可以嗎?”江上月直截了當地問話。

“本人是楊景,可以開門見山問。”

“好!三年前,也是你16歲那年,你來榕城,據說沒有路費回家,是劉曼,陳玉香資助了你。可是,每人給你的只是22塊銅板,你為什麼在打欠條時要寫22塊銀元呢?是你寫錯了,還是不知道這個概念?”

“當時我頭腦清醒,只有田間耕作的人,才理解粒粒皆辛苦;只有落難的人兒,在生命垂危之際,才懂得一飯千金的含義。兩位義妹給我食物,才保下了我小命。

從小,我學過珠算,也管過賬本。我知道56個銅板才能折一塊大銀元。但是恩情是無價的,是無法用金錢來衡量的,所以才有‘滴水之恩,必當湧泉相報’之說法。”

旁邊的江上月又用話試探他:“當初你有看上劉曼,或者說陳玉香當妻子嗎?”

“當年我16歲,劉曼16歲,陳玉香小丫頭才15歲,我們純屬少年時期,根本不知道男女的事情。我只是想,我們有緣結識,且又這麼投緣,我們結義為異性兄弟姐妹。如果有機會,有那樣的條件,我們將成為最好的夥伴,成為知已!”

“好,今年的三月份,你從哪裡來的錢,有本事還清劉曼的22塊大洋,還有陳玉香的22塊大洋?這個錢是從哪裡來的?”

“說起這錢,我是因禍得福。兩位恩人給我湊上的路費。我捨不得買這張回家的船票,於是選擇了走山路回家,而在走山路的三天兩夜的同時,我帶著身上的56個銅板卻遭到山賊土匪的攔路搶劫。正因為這樣,我走到南平三千八百坎的大山裡時,遇到了好心做香菇的大叔們,他們收留了我一晚,給我飯吃,我給了他們地址,說可以去我謨武大山裡種香菇。也許當初只是一句開玩笑的話,根本不知道香菇和木耳是什麼樹木長出來的。

而在第二年的開春,幾個做香菇的大叔按照地址上的路線真的來我處了,剛好我也有兩片山,而這兩座山就是我的因禍得福。在我開墾農田的時候,不小心點明火燒了田埂,卻燒了兩座大山。潘財主馬上一紙狀書告到衙門,要60塊大洋作賠償,否則判刑坐牢。我的母親為了挽回我的面子,保住我的青春前程,連夜奔跑到孃家,跪地請求她的大哥,我的孃舅,並向他借錢還上了。

後來兩座山歸我,我就是把這兩座山租給了做香菇的大叔們,利用租金還上了兩位異妹的錢。”

江上月繼續問:“你坐五天班房出來,為什麼要到驛站馬棚去偷馬?”

“那是三年前,劉曼父親在郵局工作的地方。也就是說,三年前我在榕城落難時,是劉曼帶我去馬棚過的夜,也是我和陳玉香、劉曼義結金蘭的地方。那天下著暴雨,我無盤纏回家。因為進臺江崗亭班房時,身上的17塊大洋被公職人員搜走。5天以後他們把我放出來了。當時,我身無分文,又累又餓,我毫無目的地走著走著,不知不覺,就走進了我們結義的馬棚,這就是我走到馬棚住了一宿的原尾。

次日,我本想上街討一口飯吃,可偏偏大雨傾盆。無奈之下,我只能又退到馬棚的稻草堆裡,便順手在馬槽邊抓了兩把玉米充飢,時間大概是早晨八點多,恰巧被驛站員工看到,就把我當盜馬賊抓到了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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