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統部正式釋出的第二條政令,遠比第一條尋找武林高手的徵召令所引發的動盪還要大,還要深遠。
這條政令簡單來說,叫“全國加速刑案審查加大重案犯判處及變更服刑方式的決議”。
決議條文大致是:
死-刑犯全部提前處決,取消緩刑;
非死-刑重刑犯保持原刑責,已判決且已在服刑的如果剩餘刑期有限,提前出獄,用其他方式替代服刑;
民事案件涉案人一律暫停收押看管,依照先登記、後處理的原則,延後執行判罰;
刑事案件且非重刑犯的,可賠償以賠償法條處理,經查證賠償能力的確不足的以其他方式抵消欠款,國家依照額度代為部分償付,若有固定資產強制執行;
刑事案件非重刑犯且不能完全以賠付條款替代刑期的,暫時放棄收押服刑,後以其他方式替代服刑;
標註:此係列政令,系國家緊急狀態下所釋出,不設定探討空間,釋出之後,所有政令即刻執行。
然後下面是一批被宣佈提前處決的重型犯判處死-刑的名單,以及死-刑犯立即執行處決的名單。
這些名單裡提及的人物、犯罪事件,全都是災變前上過報紙,或者災變中趁亂作案的那些,就算立馬執行槍決也不會遭受民意反彈的那種人。
可問題是,這政令所要涉及的,遠遠不止於小名單裡的這些罪有應得者,這政令一出來,就引發全民集體轟動,爭論極大。
首先,是政令的基礎:國家緊急狀態。
其實絕多數國家除非政-權一早垮臺或者內鬥的,都在災變開始時頒佈了國家緊急狀態指令。
國家緊急狀態和戰時體制相去甚遠,只是個臨時手段。
隨著經濟的復甦,走回正軌,緊急狀態早晚會取消。
而緊急狀態除非是有著混亂的國內局勢,否則國家並不會出臺爭議性、影響性非常大的政策。
現在全球各國日子緊張,但華夏國過得相對並不差。
的確有物價的飆漲,但隨著國家儲備糧食和物資的投放,外加對擾亂市場行為的打擊,有平復的跡象,剩下不過是重建。
這種情況下,根本不需要嚴苛法令或改變過大的法令的實施。
但全統部這系列政令怎麼回事呢?
不論哪一條,從法律到民間民意層面都翻了天了。
死-刑犯不論緩刑期多少,全都取消緩刑直接槍-決?
事實上很多即便原本判了死-刑的,如果有緩刑,表現不那麼差後頭大機率轉為無期。
立即執行,相當於一下子剝奪了許多死-刑犯存活的機會。
這死-刑犯的家屬們會同意?
反過來講,非死-刑犯的重刑犯剩餘刑期不多就會被提前釋放,這又像是在降低刑罰尺度。
後面從民事案件涉案人暫停收押,到刑事案非重犯的要賠償,賠不起的也不關押,這又像是根本不管非重刑犯了。
用其他方式替代刑期?什麼方式?社群服務?兵役?
沒聽過啊。
還有網民詳查政令下邊曬出的槍決處決犯名單,發現了蹊蹺。
一些罪大惡極的犯罪涉案人,比如某些大型團伙販-毒案,毒販頭子們被立即執行槍決,問題是依據公開的案件審理步驟,這些人應該還沒有到法庭正式審理的那一步了吧?怎麼直接就公告成死-刑犯,提前槍決了?
縱然是大快人心,卻也讓人覺得突兀。
這一系列政令在普通國民這裡,激起的反對聲,遠比支援聲大。
死-刑犯的直接處決,自然沒多少人真的反對,除了涉案人家屬,沒人如喪考妣。
問題是除死-刑犯外,除未服刑的重刑犯,幾乎所有犯罪者都受到了寬待啊!
普羅大眾原本就不:()我帶著千年知識回到末世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