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工啟事前駐足。
【招工啟事:
招店長一名:不限男女,試用期三個月,基本工資30元\/月,試用期過後基本工資變為40元\/月,另外根據整個店鋪的銷售給予提成工資。
招女銷售員四名:試用期三個月,工資20元基本工資加提成。
招男銷售員三名:試用期三個月,工資20元基本工資加提成。】
人們對著這份招工啟事議論紛紛:
“每個月的工資是20元的基本工資加提成,提成是什麼?”
“不知道啊,可能就是騙人的,也許就這20塊錢,多寫點似是而非的東西好騙你去報名,不然誰去啊。”
一個年輕女孩看著“試用期”三個字問:“試用期三個月,意思是如果三個月之後幹不好直接辭退嗎?”
跟在她身邊的老頭頓時滿臉嫌棄:“哎呀呀,這不就是臨時工嗎?我告訴你,你可不能去。”
有人看不慣老頭這做派:“大爺,你想當正式工,也得有人要你孫女,也得你孫女考得上,不然去哪裡不是做臨時工?至少這招工啟事上給臨時工的工資不低。”
老頭氣紅了臉,拉著女孩就要離開,女孩怕爺爺氣壞了身體,只能隨他離開。
但走的時候一步三回頭,應該是對這份招工啟事上了心。
一個青年看完之後,對同伴說:“我覺得這份工作還不錯。”
同伴急忙將他拽離人群:“你想試試?咱們不是說好了要去考紅星軋鋼廠的嗎?萬一你過了,不比這個好?”
“不耽誤,我可以先幹著這個。”
“不說在這裡上班耽誤耽誤你備考,你考上了他不讓你走怎麼辦?”
青年思考了一下,覺得同伴說的有道理,只能遺憾的嘆口氣,和同伴離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