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唐玄宗李隆基:多才多藝的帝王(中)(2 / 4)

此外,為了提高官僚隊伍的整體素質減少冗員,唐玄宗還對科舉制度進行了改革,控制了進士科及第的人數。這樣的改革有助於確保只有最優秀的人才能夠進入政府服務,從而提高了整個官僚系統的效能。這一系列的人事制度改革對於唐朝的繁榮和發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整頓吏治提高效率

在開元三年(715年),唐玄宗強調:“官職不可隨意晉升,才能不應虛設,名聲與權力不能輕易授予他人。”他決心透過選拔真正有才能的人來整頓吏治,確保職位根據個人能力授予。面對自唐中宗以來銓選制度的混亂局面——當時王妃、公主和權貴們不僅售賣官職,還繞過吏部任命所謂的“斜封官”,造成官場請託之風盛行,冗官濫吏充斥——唐玄宗採取了嚴厲措施。

從開元二年(714年)開始,唐玄宗下令取消所有非正式的員外、試任和檢校官職,嚴格控制官員的選拔過程。規定今後若無戰功或其他特別命令,吏部和兵部不得隨意授官。

此舉大大減少了不必要的官職,去除了九成以上的濫竽充數者,既解決了官僚機構臃腫、效率低下的問題,也削減了國家的財政負擔,提高了政府的工作效率。透過這些改革,玄宗有效地整飭了吏治,改善了行政運作,體現了他對公正用人機制的重視。

玄宗皇帝尤其注重縣令的選任。開元四年(716年),新任命的縣令被召至大明宮宣政殿,接受皇帝親自出題的考試,考察他們是否具備治理國家和管理民眾的能力。在這次考試中,有二十多名縣令未能透過測試但仍被允許赴任,另有四十五人則被淘汰,建議他們回去繼續學習。

此外,還發布了《整飭吏治詔》,規定每年十月派遣各道按察使對刺史和縣令的工作表現進行評估,成績分為上、中、下三等,以此作為官員晉升或降職的依據。這樣的措施不僅提高了地方官員的整體素質,也促進了中央與地方之間的有效溝通和協作。透過這些改革,唐玄宗大大改善了吏治,為唐朝的穩定和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透過這些改革措施,玄宗不僅提升了官僚體系的工作效率,還為國家培養了一批真正有能力的官員。他的知人善任、賞罰分明以及果斷處理事務的能力,成為了開元盛世得以形成的重要原因。這一時期的唐朝,政治清明,經濟繁榮,文化昌盛,成為歷史上一個令人矚目的黃金時代。

擴大屯田確保軍糧供應

玄宗在位期間,除了推行兵制改革之外,還採取了一系列整頓軍隊的措施以增強唐朝軍事實力。並且頒佈了《練兵詔》,要求西北軍鎮擴充軍隊並加強訓練;任命太僕卿王毛仲負責軍馬供應,解決了馬匹短缺的問題;同時,透過擴大屯田範圍,特別是在西北和黃河以北地區大力發展農業,確保了軍糧的充足供應。

收復失地擴充套件鞏固疆域

這些準備使唐朝能夠逐步收復失地,如營州等地,並促使長城以北的回紇等民族自動取消獨立狀態,重新歸附唐朝。安北都護府得以恢復,唐朝再次行使對北方領土的管轄權。此外,唐朝在西域的影響力也分兩步得到恢復:首先收復碎葉鎮,隨後重新打通了絲綢之路,重建了唐朝在該地區的威望。這些舉措不僅強化了唐朝的國防力量,還成功擴充套件和鞏固了疆域,增強了國家的穩定與繁榮。

設立節度使

至開元、天寶間,唐玄宗設立十大節度使,北方形成平盧、范陽、河東、朔方、隴右、河西、安西四鎮、北庭伊西8個節度使區,加上劍南、嶺南共為10鎮,始成為固定軍區。節度使受命時賜雙旌雙節,得以軍事專殺,行則建節,府樹六纛(大旗),威儀極盛。節度使集軍、民、財三政於一身,又常以一人兼統兩至三鎮,多者達四鎮,威權之重,超過魏晉時期的持節都督,時稱節鎮。於是外重內輕,到天寶末釀成安史之亂

檢田括戶運動

為了增加國家收入並打擊豪強非法佔有土地和隱瞞人口的行為,唐玄宗李隆基發起了檢田括戶運動。當時,一些豪強霸佔農民的土地,稱為“籍外之田”,還將逃亡農戶變為私屬,以此逃避國家稅收。從先天元年(712年)到開元十三年(725年),他的檢田括戶運動取得了顯著成效。玄宗任命宇文融為全國覆田勸農使,並設立十道勸農使和勸農判官,派遣他們到各地檢查未登記的土地和隱藏的農戶。對於查處的土地進行沒收,並重新分配給農民耕種;同時對這些農戶進行了登記。透過這種方式,國家一年內增加了數百萬的客戶稅收入。

這些措施不僅減輕了農民的負擔,也大大增加了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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