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十月完成。
大中七年五月,左衛率府倉曹張戣整理了一千二百五十條相似的法令條文,分為一百二十一門類,編纂成《刑法統類》(亦稱《大中刑法統類》),獻給朝廷。這部法律彙編開創了《刑統》這種刑事法律編纂體例,將相關的敕、令、格、式等附在律文之後,極大地增強了法律條文的實用性和查詢的便捷性,對五代及宋朝的立法技術產生了深遠影響。
這些改革和編纂工作不僅提升了行政效率,也豐富和完善了唐朝的法律體系,展示了唐宣宗時期在政治和法律上的積極作為。
在民族關係方面,唐宣宗採取了靈活務實的外交政策,有效地維護了國家的穩定和邊疆的安寧。他的外交策略展現了唐朝後期少見的靈活性與務實態度,透過巧妙的外交手段,成功地處理了與周邊各民族的關係。
宣宗不僅注重與鄰國和少數民族政權的和平共處,還積極尋求合作與交流,確保了邊境地區的長期穩定。這種靈活且富有遠見的外交方針,不僅減少了邊患,也為國內的發展創造了有利的外部環境。
大中元年(847年)六月,唐宣宗以鴻臚卿李業為冊黠戛斯可汗使,持節赴黠戛斯冊封其王子為英武誠明可汗。宣宗的外交成就,成為了他統治時期的一大亮點,彰顯了其卓越的政治智慧。
然而,宣宗皇帝的表面形象容易給人造成誤解。儘管他看似容易被宦官左右,但實際上,即位後的宣宗勵精圖治,致力於加強皇權並抑制宦官勢力。唐宣宗不僅在表面上維持了與宦官的關係,更在暗中推行了一系列鞏固皇權的改革措施。他巧妙地平衡了各方力量,逐步削弱了宦官的影響力,同時加強了中央集權。
唐宣宗執政期間,以勤儉節約的態度管理國家,關心民眾生活,減輕了百姓的稅務負擔,並重視人才的選拔和任用。特別是他在位期間成功恢復了河湟地區,擴充套件疆域達三千里之外,不僅加強了國家的領土完整,還洗刷了長達兩百年的恥辱。這些成就使得大唐的國力得到了顯著的恢復和發展。
因為唐宣宗的年號是“大中”,所以這段繁榮時期被歷史學家稱為“大中之治”。它經常被拿來與漢朝的文景之治以及唐朝早期的貞觀之治相提並論,而宣宗也被視為像漢文帝、漢景帝和唐太宗那樣的賢明君主。即帝位後,致力於改善中唐以來所遺留下來的種種社會問題。唐朝國勢有所起色,百姓日漸富裕,使本已衰敗的朝政呈現出“中興”的小康局面。
但在大中十一年之後,唐宣宗逐漸對國家事務失去了興趣,轉而沉迷於追求長生不老的方法和神仙之術。這期間,宦官的權力又開始抬頭,並且在東南地區獲得了大量的經濟特權。另外,唐宣宗為人多疑且苛察,這種性格使得朝廷上下不得不粉飾太平,以迎合皇帝的期望。他和武宗一樣對道教的崇奉達到了近乎痴迷的程度,一心夢想透過服用丹藥來獲得長生不老。
這種對個人信仰的過度追求,不僅影響了他的健康,也逐漸削弱了他的決策能力。唐宣宗對道教的執著雖然反映了他內心的某種精神寄託,但也導致他在晚年更加依賴丹藥,忽視了實際的政治和民生問題。然而,長期服用丹藥最終損害了宣宗的身體健康,也影響了他的判斷力和領導力。這一時期,王朝表面的安定與繁榮背後,實際上隱藏著日益加深的危機。
859,唐宣宗由於服用丹藥過量去世,他的離開不僅標誌著一個短暫復興時代的結束,也為晚唐的歷史蒙上了一層陰影。這場變故揭示了“大中之治”表面下的脆弱性,預示著國家未來將面臨更多的挑戰和動盪。
從大中十二年開始,南方多個地區如容廣、嶺南、湖南、江西、宣歙以及武寧等地的軍隊接連發生士兵驅逐將領的事件。特別是在大中十三年,由於徐州(武寧)的節度使康季榮對待士兵非常苛刻,最終被自己計程車兵趕下了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