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境突圍第五十章同學分享他看到的一個故事
吳達城和同學聚會,大家都有一個任務,除了介紹自己這些年的經歷外,可以分享這些年的所見所聞,寫成一個故事,放在同學群裡,有空可以看看。不管是歡樂還是憂愁,都可以發出來和大家分享一下。以下這個故事是同學王獨苗發的。他說這個故事他看完以後,覺得很有趣,就和大家分享一下。
淳于緹縈上書
漢文帝時代,公元前167年,淳于緹縈的父親被抓了,要被處刑。不是割鼻子就是割腳趾。他的父親就會一輩子受辱,因為有些肉刑,是難以復原的。淳于緹縈覺得這是啥法律啊?這麼不人道。於是就修書一封給當時的皇帝,說這種刑罰不人道,皇帝就改了刑罰,可是改的越來越離譜。改成杖責以後,反而更容易死亡。直到漢景帝的時候,才將各種刑罰規定的更明確,這樣,肉刑改成杖刑以後,不換人去執行,才不至於被打死。當年這個淳于緹縈上書的時候才只有15歲。確實勇氣可嘉。
不太明白的問題是,公元前167年,漢文帝幾歲,呂后是否執政。是否把持朝政。電視劇《神醫俠侶》裡面寫的淳于緹縈是醫生,她父親淳于意也是醫生,號稱華佗再世。
不太明白的問題二,淳于緹縈作為一個平民,是否有上書給皇帝修改法律的資格。
如電視劇裡描述的,淳于緹縈和當時呂后的侄女兒是情敵,淳于緹縈的丈夫是劉氏家族劉邦的後人,是呂后的繡衣使者。淳于緹縈還為呂后研製長生不老藥,淳于意也被迫研究長生不老藥。實際上卻根本不存在的長生不老藥。
說明法律在古代也是可以修改的。但是修改法律的程式是怎樣的,還是值得研究,法制史也沒有詳細記載。漢朝是的法制體系,只能去略知一二。
關於欺君之罪,需要滿門抄宰,是否合適,用現代的眼光去看過去的法律是否合情合理。也是值得研究和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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