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道索溝前後大致相等;吊死者索溝在提空處會消失,呈馬蹄形,因繩索提空會形成“八字不交”現象,而這一道索溝是閉合呈圓環狀,沒有提空現象。
很明顯,這一道索溝不是縊死所形成的,而是勒死形成!
第二道索溝倒是比較符合典型縊死特徵。
兩道索溝的花紋特徵也不相同,第一道是皮革樣索溝,細而窄,索溝表面有編節花紋,估計應該是麻繩之類的繩索造成的。第二道索溝寬而淺,沒有這種花紋,很可能是布帶綢緞之類的軟索。
從兩道索溝不同的特徵可知,郭氏先後被兩種繩索勒過,第一種是麻繩之類半硬質的勒繩,痕跡屬於勒痕;第二種是布帶之類的軟質縊繩,痕跡屬於縊痕。
從兩種痕跡頸右側交會疊壓情況看,第二種疊壓在第一種之上,說明先是勒,然後才是縊。
這勒痕很明顯是他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得出這個結論:
從邏輯分析上看,因為從勒痕索溝處甲狀軟骨骨折以及索溝很深來看,用力很猛,而且持續的時間比較長。
當勒頸的繩索緊壓頸部時,因血液迴圈障礙,腦缺血或者淤血,在一分鐘內即可發生意識喪失,五分鐘即可導致死亡。而從這勒痕判斷,持續時間至少需要十分鐘以上才可能形成。所以,如果郭氏是自殺,這一道勒痕已經足以讓她死亡,她沒有辦法完成後面的上吊這一行為。
從法醫證據上看。第一道索溝邊緣有青紫的皮下出血,第二道索溝沒有皮下出血生活及秧。說明勒痕是生前傷,而縊痕是死後傷。(雖然最新理論認為,由於死者血液墜積形成的流體靜壓。會使死後縊屍有時候也會出現索溝邊緣皮下出血和水泡。所以單憑這一點不足以判斷生前傷或者死後傷,不過,還是有重要的參考價值的。)
從常理分析,如果是自殺。一般會下意識地選擇比較柔軟的繩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