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角法則,是基於“視角”這一特殊視角提出來的視角學基本觀點。
本文所說的視角學,全稱“生命視角哲學”,亦名“生命視角學”“視角哲學”,是以生命宇宙之本體視角為核心研究及實踐物件的生命哲學。簡稱“視角學”。
“視角”一詞的原始本義是指,在觀察物體時,視線在水平以及垂直方向所形成的角度。其引申義為人類一切感知、認知、覺知等精神活動所秉持的角度。在視角學中,視角不僅指代這種角度,還指向產生這些角度的生命宇宙之本體。當指向此本體時,通常稱為“超級視角”。
所謂“超級視角”,即超越了所有一切侷限後的究竟超越、終極超越的視角。在視角學的生命宇宙觀中,超級視角被視為生命宇宙之終極本體,同時也代表著視角學生命實踐的核心目標、核心追求、核心價值、核心意義、核心智慧。
超級視角所代表的生命宇宙之終極本體,從究竟意義上說,本無名字,離於一切名相,離於一切語言。因此,“超級視角”這一名詞概念,也僅僅是一種假名,一種基於視角學思想而提出的假名。不僅超級視角是假名,視角學所有範疇、概念、名詞等,皆是假名。
生命宇宙,是生命視角學視野下的世界觀、生命觀、宇宙觀。所謂“生命宇宙”,是指生命以及生命所感知、認知、覺知的身心內外所有一切現象的總和。在生命視角學的世界觀、生命觀、宇宙觀中,生命、世界、宇宙是一體無分的,因此稱之為“生命宇宙”。
視角法則,是基於視角學基本思想總結歸納出的基本理念和基本觀點,因其對於視角學的研究與實踐有著最根本、最基礎的指導意義,因此稱之為“視角法則”。
視角法則,同時也是從生命哲學探索的角度,所提出的一種觀照世界和生命的方法,以及依該方法所獲得的基本觀點。
視角法則,屬於生命哲學,是服務於生命本身的。它要解決的問題不是客觀世界的問題,甚至也不是主觀世界的問題。視角法則,揭示的是這樣一個獨特的智慧視角,即:所有的問題其實都是不同的視角所呈現的視界之間的差異,問題不在於視角和視界本身,而在於未能從更高的視角看清視角和視界的不同。在某個層面存在的問題,在更高層面的視角下,會自然地消失。因為問題本身並不存在,它僅僅是被視角和視界侷限、束縛的自然結果。
在同一視角和視界內,問題基本上是無解的。所有的解,都需要新的視角介入。在新的視角下,問題的答案會自然浮現出來。
只是,如果新的視角僅僅是相同維度下的視角變換,那麼問題的解決就只是治標而不治本。只有從更高的維度介入新的視角,才能從根本上消除問題。問題不是被解決的,而是隨著視角的轉變自然消除的。
視角法則以及所有視角學基本原理,不僅可以應用於生命哲學領域,而且可以應用到非常廣泛的客觀物理世界以及哲學、科學、政治、經濟、文化等所有涉及人類文明的領域。不過,筆者的主要關注點在於生命本身,所以將其列為生命哲學探索研究的內容。
視角法則,即視角學基本觀點,一共二十條。其中最重要、最根本、最核心的視角法則為視角學第一法則:一切皆是視角。其完整的表達為:一切皆是視角,一切不離視角。
這裡的“視角”不應侷限於眼睛所看,而是所有可供人類使用的感官及感官輔助工具,都可以作為“視角”工具。視角學所說的“視角”,是廣義上的視角。
二十條視角法則,雖然分列為二十條,但其實是互聯共通的,共同構成了一個完整的整體。同時,它們之間也是相互全息含攝的。即一包含著多,多包含於一。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二十個分視角,共同匯聚融合為一個大視角。這個大視角,即是整個視角法則的靈魂——超級視角。
為什麼說一切皆是視角呢?
我們對於世界和生命以及對於自己和他人的所有認識,都是由“視角-視界-世界”構成的。而對於視角的選擇,則源自於心,感官僅僅是心和視角的道具。因此,完整的認識過程體現為視角法則(八):心=視角=視界=世界。
這裡的“=”不應機械地理解為全等,而是一種強關聯關係的著重強調,即:有什麼樣的心,就有什麼樣的視角;有什麼樣的視角,就有什麼樣的視界;有什麼樣的視界,就有什麼樣的世界。
這裡的“世界”,代表著人類所感知的所有一切客觀及主觀現象的總和。
要掌握和運用視角法則,首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