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將士擠在一起,連轉身都難,更沒有騰挪的空間。
在這麼近的距離短兵相接,穩準狠成了決定生死的關鍵因素。
當然還有兵器的長短。
一寸長,一寸強,此時此刻表現得淋漓盡致。
身前是手持劍盾的同伴,長矛手要想刺中對手,至少要隔著一人,甚至兩人、三人。
比普通矛長出兩尺多的長矛顯然更有優勢。
發力脆猛,將天鐵矛頭的鋒利發揮到了極致。即使是穿了札甲的親衛,也無法抵擋趙延年的一刺,更別說只有皮甲的匈奴人了。
趙延年每次出手,都有斬獲。
戰線進展雖然不快,積累的戰果卻非常驚人。
隨著用長矛的高手被他逐一擊殺,匈奴人的戰線終於頂不住了。儘管對面的匈奴人嘶吼著,拼命向前擠壓,戰線還是不斷向山嶺延伸。
隨著桀龍的一聲怒吼,將士們同時發力,終於突破了最狹窄的地方,進入一個相對開闊的地帶。
“列陣!列陣!”桀龍壓抑著興奮,連聲下令。
經過浚稽山之戰,他對步陣的領悟已經到了一個新的層次,此刻指揮起來也算是從容不迫。
興奮計程車卒在他的指揮下重新列陣,剛剛頂在最前後的退到後面休息,還沒有與敵接戰的生力軍則趕到前面,接過大盾,擔當遮擋箭陣的主力和衝鋒的箭頭。
趁著這個機會,趙延年查檢視了一下長矛。
即使是天鐵打造,多次擊破札甲後,矛頭還是出現了嚴重的磨損,矛鋒不再鋒利平滑。
僕朋擠了過來,有點興奮。“延年,有用。”
“什麼有用?”趙延年還沒從激戰中脫離。
“你教的步法。我剛才試了一下,的確更快一些。”僕朋舉起手中的環首刀,尚未凍結的鮮血沿著刀鋒緩緩流淌。“我砍死了三個,只中了一劍。”
趙延年吃了一驚,連忙打量僕朋的身體。
僕朋的左腿被包紮過了,還能看到新鮮的血跡。
“不礙事的,皮肉傷。”僕朋笑道。
“小心為妙。”趙延年握起拳頭,輕輕捶了一下僕朋的胸口。“戰鬥才開始,還有得打呢。”
“我明白。”僕朋連連點頭。“我也去換矛。你教的身法還是用矛合適,用刀總有些不趁手。”
趙延年笑了。
僕朋不笨,只是懶。
不是身體懶,而是腦子懶,不肯多花心思琢磨這些細節。
所以這三年武藝沒什麼實質性的提升。
相比之下,趙歸胡就更用心。
所謂脫槍為拳,傳統武術——尤其是內家拳中的太極、形意——都是從戰場武藝轉化而來,原型就是被稱為百兵之王的槍。各家都有槍法傳承,當成本門絕技。
刀劍不是不能用,但要想充分發揮步法的威力,就得用槍矛之類的武器。
這也是華夏戰場上最常見、最實用的武器,沒有之一。
好在嚐到甜頭之後,他終於開始用腦子了。
“小心點。”
“知道。”僕朋點點頭,轉身去了。
此時此刻,他明明比趙延年年長三十多歲,卻表現得比雷電還乖。
桀龍佈陣剛剛完畢,對方的反攻就來了。
先是一陣密集的箭雨,射得所有人抬不起頭。
接著就是舉著劍盾的步卒衝鋒。
手持長矛的依然有,但數量有數,不過寥寥幾人而已。
“那幾個都是頭領親衛,各部落身手最好的勇士。”桀龍躲在盾牌下面,指著正在衝鋒的敵人,對趙延年說道:“看起來,這小子也是個貴人,身邊這麼多好手,哪像一個百夫長。”
趙延年看了一眼遠處的將旗。
眼前人多,他看不到將旗下的將領,只能大致估摸他的位置。
“管他貴不貴,宰了就是。”
“不不不,貴才好。”桀龍嘿嘿一笑。“越貴,人頭越值錢,將來做成酒杯,喝起來也就越過癮。”
“那行,我去取來送你。”趙延年說完,提著矛,向前走去。
“這小子,我喜歡。”桀龍挑起大拇指,樂得合不攏嘴。
敵人越來越近,箭陣開始減弱。趙延年大喝一聲,衝了出去。
此時對方尚未聚集,還有縫隙可鑽。等他們聚集在一起,揮劍亂砍,他就沒有行動的空間了。
對方顯然沒料到趙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