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最不同的是,人可以從先祖那裡吸收經驗。
宋喬將烤好的肉遞給阿姆,連帶著還有自己煮的奶茶。
宋喬不太會給牛羊擠奶,所以她的奶茶,永遠是茶多奶少。宋喬只擅長殺羊殺牛。
頓珠一開始不習慣這種稀薄的奶茶,時間久了也就習慣了。
“殺了幾隻羊?”
“一隻。”
“再殺幾隻,天氣越來越冷,多殺一些就不用出門了。”
以前從來都是一隻一隻殺的,宋喬不知道為什麼這次不同了,不過她的刀很快。
宋喬用一天時間殺了十二隻羊,一頭犛牛。晚上睡覺,連脫衣服的力氣都沒了。
殺羊宰牛,剝皮,分肉。這是個力氣活,也是個技術活。
與殺狼不一樣,殺狼不為吃肉,不考慮放血問題。殺羊宰牛,用的力氣總歸要多一些。
宋喬見阿姆已經睡著了,乾脆躺在狗窩睡覺。她已經長大了,狗窩對她而言有點短,腳會伸出去,於是她把一條狗踹出去,腳放在狗肚子上,暖和!暖和極了。
狗子哼哼唧唧,不敢反對。
宋喬沒有發現,如今這些狗對自己的畏懼,遠勝於對阿姆的畏懼。
她每一次殺生,這些狗都在。在這些狗眼裡,宋喬才是老大,阿姆是老二,頭犬不過是老三。
老大會帶它們狩獵,會給它們分肉。狗的等級秩序裡,強者為尊。
時間一點點過去,漫長的冬天裡宋喬已經殺了很多牛羊。她都有點心疼了。
阿姆讓她繼續,多殺一些,再多殺一些。把狗喂得飽飽的,自己也吃的飽飽的。
後來,頓珠死在大雪消融的時候。
臨死前,頓珠拒絕按照這裡的習俗天葬,拒絕水葬。
“把我燒了,我回不了中原。我的骨頭可以回去。”
頓珠要求宋喬翻出一個箱子,箱子裡有很多小罐子。
“這些是我阿姆,我阿姆的阿姆,很多個阿姆的阿姆的骨灰。最早的阿姆從中原來。你要把這個骨灰帶去中原。路很遠,但只要一直走,就能到。”
這是阿姆的遺言。
於是宋喬將牛羊賣給了路過的商隊,之前的商隊隔一年來一次,宋喬沒機會見到以前那個商隊了。
宋喬騎著已經長大的馬,帶著七條肥碩的大狗,背上行囊,帶著她看不懂的信。
出發。
此一去,路迢迢。
這是阿姆給她的目標,阿姆要求的,她都能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