頓珠絞盡腦汁回憶,有的是旁人與她說的,有的是她的阿姆說的。
頓珠說著說著,便睡著了。
宋喬躺在旁邊,丟了個小石子,砸滅油燈。躺了不知道多久,始終睡不著,或許是因為晚飯喝的茶與平時不同,又或許是淋了雨不舒服。
宋喬找了很多借口,就是不想承認,自己是因為白天商隊的人說的話傷心。
人都會死的。
狗也會死的。
所有的一切,都會死亡,不過是時間問題。
小蟲子活的短,狗活的稍微長一些,人活得更長。還有挖洞的兔子,天上的鷹隼,水裡的魚,都會死。
就像宋喬總是抓不住鹹水湖裡奇怪的魚,她也抓不住執意要離家的狗。生命在指尖流逝,就像她站在河流裡,伸手撫摸高山上奔騰而下的雪水一樣。
留不住的。
阿姆說,這世上所有的東西,最後都會像鳥一樣飛走。
飛走了,就回不來。
……
第二日,晴空萬里,白雲高遠。
阿姆在家裡做衣服,宋喬將牛羊拉出去吃草後,便去找商隊。
她帶過去了六隻羊,還帶回了油氈。
“多了一隻羊。”
“不多,我要用這隻羊換東西。”
宋喬在商隊的東西里,挑挑揀揀,選了一塊巴掌大的鏡子,還有一把梳子。
鏡子很漂亮,亮晶晶的,像天上的月亮。商隊的人說,這是漂洋過來的西洋鏡,就這麼一個了。別處都賣很貴的。
梳子是一把桃木梳,鑲嵌著幾片亮晶晶的貝殼,形成一朵桃花的形狀。商隊的人說,這是好東西,可以辟邪。上面的螺鈿,也很貴很貴。
宋喬用一隻羊,換了這兩樣東西。
西洋鏡上鑲嵌著低劣的寶石,還不如宋喬在河灘上撿的小石頭。至少,那些石頭更漂亮。
阿姆說,河灘上的石頭,是高山的屍體。
高山的屍體,時間久了會變成一小顆一小顆的石頭。最漂亮的小石頭,就是死去的山的精華。
冬天來臨之前,阿姆做好了衣服,縫上宋喬打好孔的小石頭充當釦子。
衣服穿在身上,大了不少。
“大了好,大了好。”
阿姆似乎很高興的樣子。
阿姆看著西洋鏡自己的臉,高原的風日夜摧殘,高海拔的陽光格外兇猛,這讓阿姆看起來不像四十歲,像六十歲。
頓珠第一次清晰看到自己的長相,看到自己臉上縱橫的皺紋,看到紅色的痕跡,看清臉上的紅血絲。
宋喬用桃木梳梳理頓珠的頭髮,重新編成辮子,用頭繩綁住。
頓珠說:“我像你這麼大的時候,最喜歡去河裡游泳。有一次天剛冷,水還沒有結冰,我去湖裡游泳。水面開始結冰,嚇得我阿姆以為我被封在了湖裡。”
“我小時候也經常捱打的……”
冬天來了,頓珠越來越喜歡說話。
她的情況越來越差。
宋喬每天都會先生火煮奶茶,然後放牧,之後去擔水。回來幹一些零碎活計,直到太陽即將下山,她衝出去,坐在犛牛的背上,朝天空吹響骨哨。
隨著驚飛幾隻鳥,幾條大狗從各個方向衝出,將牛羊聚集起來。
這時候,宋喬總會站在犛牛背上,望著山坡上的牛羊,望著遠處的山。
當暴風雪來臨時,天地失色,只剩下一片白。
這種時候就不用放牧了,需要消耗春夏囤積的乾草。宋喬會挑選一隻看得順眼的羊,拉出窩棚,手起刀落。
宋喬的刀很快。
師出阿姆。
阿姆的刀,是阿姆的阿姆教的。阿姆的阿姆的刀,是阿姆的阿姆的阿姆教的。往上不知道有多少個阿姆。
宋喬知道,自己刀是最快的。
割喉放血,剝皮開膛,切割切塊。等一切做好,宋喬開始烤肉時,肉還是熱的,甚至能看到肉塊微微跳動的痕跡。
阿姆說,那是羊的魂魄還沒有完全離開。
宋喬才不管這個,羊就是給人吃的。羊存在的意義,就是被她吃掉。
滋滋冒油的烤羊肉,讓幾條大狗流哈喇子。
宋喬割下看不順眼的肉,丟到半空,立刻有狗跳起來,叼住那塊肉。
狗被燙得嗷嗷叫,偏偏又不捨得鬆口。
阿姆說,燙了就要鬆開。狗是狗,人是人。人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