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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建明暗自著急,心想根本沒有舉報者,線索是他們自己找的,怎麼回答人家呀?
程維卻胸有成竹:“局長大哥,不是我不告訴你,我們報社有紀律,不準把反映問題的人告訴別人,因為害怕出現不好的事情,另外,你也別往我跟你說的村鎮猜,我們是隨機採訪,說實話,具體是誰向我們報社反映的問題,我們也不知道,領導只說你們這裡存在這方面的問題,讓我們下來採訪一下。”
副局長曖昧地笑笑,明顯不相信,程維不再理他,自顧自吃飯。
吃完飯,副局長又把自己的車叫來,吩咐司機把程維和楊建明送回省城,告別時,程維對副局長說:“局長大哥,你一定要儘快把錢返還給農民,他們能向我們報社反映情況,也能向別的媒體反映,到時候別的記者來了,你們還是不好辦。”副局長連聲稱是,然後說:“兩位老弟,有時間再到天長縣來,一定找大哥,我帶你們好好玩玩!”
坐在車裡,看著路兩邊飛速倒退的大樹,楊建明說不清心裡是什麼滋味。
回到單位,站長鄭長征大大誇獎了程維和楊建明一番,楊建明得了200元獎金,程維對鄭長征說楊建明很聰明,一點就透,再下去兩次就能挑大樑了。
鄭長征又開始誇誇其談:“你們想想,咱們省十多個地級市,五十多個縣市區,就農電系統而言,不用多了,二十個地方存在問題,一個地方給二千,加起來就是四萬,何況有的地方給的還不止二千!揀錢也沒這麼容易吧,哈哈!”然後又開始安排工作:“程維,你就和楊建明再跑一週農電吧,記住,這十多個地級市所轄的縣市區,一定要穿插開跑,一個地級市所轄的縣市區,一週只能跑一個,再跑一定要換別的地級市所轄的縣市區,以免出說道。”
看楊建明不解的樣子,程維說:“你想啊,同一個地級市所轄的縣市區的同一個部門,領導見面的機會多,咱們跑一個地方,拿了錢,再跑另一個地方,如果恰巧這兩個地方的領導見了面,說起咱們,就會產生懷疑,他們可能會想,咱們這兩個地方,同一時間被舉報,而且都被舉報到了同一個報社,可能嗎?是不是記者在整事?不過這也沒什麼大不了的,誰讓他們有問題呢?但話又說回來,畢竟沒有人向咱們舉報,而且咱們是去弄錢的,能小心還是小心一點好。”
回到家裡,楊建明還在想天長縣農電局到底給了程維多少錢,應該不太少,最起碼也得有二三千,不然領導怎麼會給他200元獎金呢?這到底算不算敲詐勒索呢?表面看應該不算,因為他們沒有管人家要錢,沒有說你不給錢我就發稿子,但實際和敲詐勒索又有什麼區別呢?到底會不會觸犯法律?這樣的錢掙得乾淨嗎?楊建明突然有些後怕,有些不想繼續做下去了,但轉念一想,自己不幹這個幹什麼去啊,再說來錢快,掙得也容易,而且也的確給老百姓辦了實事啊?
你農電局有問題,你就應該付出代價,這沒什麼可說的,就像站長說的,我們給老百姓辦了實事,得點報酬也是應該的,最關鍵的一點是,我們沒有開口管人家要錢,是他們自願給的,就當潤筆費了,這在記者行業裡是很普遍的。這應該算是一種法律邊緣,或者說是空白的地帶吧?這樣想著,楊建明的心裡又踏實了許多。
第二章:最牛的記者
雖然記者號稱“無冕之王”,事實上也沒有什麼特權,比如,記者駕車經過收費站,即使有新聞採訪任務,也應等同於普通的司機,沒有哪條規定記者就可以免交過路費。然而,當下,一些地方往往把記者當成官員貴賓,畢恭畢敬,不敢慢待。有些記者也被寵暈了頭,似乎自己就是有冕之王了。有的自認為掌握著輿論監督大權,就頤指氣使,威風十足,說話、做事,全然是一副官場作派。
楊建明到這家央級媒體駐省城記者站來工作,純屬機緣巧合。
兩年前,楊建明原本在省裡一家都市報做記者,鄭長征在另一家都市報做記者,因為都是社會新聞部的,所以在採訪省內一些突發事件時,他們往往就會碰到一起,一回生兩回熟,漸漸地就有了聯絡。
省裡一共有五家都市報,競爭相當激烈,都說自己發行量最大,新聞做得最好,都以老大自居。這就苦了報社裡的一線記者。你要想報紙有人看,在讀者中產生反響,新聞一定要做得好,最好要有獨家報道,否則發行量上不來,廣告就上不來,廣告上不來,錢就上不來,錢上不來,那你還辦報紙幹什麼?因此對於不同報社的記者而言,對於同一個新聞事件,如果你報道的內容沒有人家全面,甚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