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府,為縣令,進退必以禮。
後舉賢良,公車徵,遂不至。張奉嘆曰:“賢者固不可測。往日之喜,乃為親屈也。斯蓋所謂‘家貧親老,不擇官而仕’者也。”'二'建初中,章帝下詔曪寵義,賜谷千斛,常以八月長吏問起居,加賜羊酒。壽終於家。
注'一'檄,召書也。東觀記曰:“義為安陽尉,府檄到,當守令”也。
注'二'韓詩外傳曾子曰:“任重道遠,不擇地而息。家貧親老,不擇官而仕。”
安帝時,汝南薛包孟嘗,好學篤行,喪母,以至孝聞。及父娶後妻而憎包,分出之,包日夜號泣,不能去,至被歐杖。不得已,廬於舍外,旦入而灑掃,父怒,又逐之。乃廬於里門,昏晨不廢。積歲餘,父母臱而還之。後行六年服,喪過乎哀。既而弟子求分財異居,包不能止,乃中分其財。奴婢引其老者,曰:“與我共事久,若不能使也。”田廬取其荒頓者,'一'曰:“吾少時所理,意所戀也。”器物取朽敗者,曰:“我素所服食,身口所安也。”弟子數破其產,輒復賑給。建光中,公車特徵,至,拜侍中。包性恬虛,稱疾不起,以死自乞。有詔賜告歸,加禮如毛義。'二'年八十餘,以壽終。
注'一'頓猶廢也。
注'二'告,請假也。漢制,吏病滿三月當免,天下優賜其告,使得帶印綬,將官屬,歸家養病,謂之賜告也。
若二子者,推至誠以為行,行信於心而感於人,以成名受祿致禮,斯可謂能以孝養也。若夫江革、劉般數公者之義行,猶斯志也。撰其行事著於篇。'一'
注'一'自此已上,並略華嶠之詞也。
劉平字公子,楚郡彭城人也。本名曠,顯宗後改為平。王莽時為郡吏,守菑丘長,'一'政教大行。其後每屬縣有劇賊,輒令平守之,所至皆理,由是一郡稱其能。
注'一'菑丘,縣,屬彭城國。
更始時,天下亂,平弟仲為賊所殺。其後賊復忽然而至,平扶侍其母,奔走逃難。仲遺腹女始一歲,平抱仲女而□其子。母欲還取之,平不聽,曰:“力不能兩活,仲不可以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