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部分(1 / 4)

小說:後漢書 作者:熱帶雨淋

坐享大功,'二'而百姓不知其勞,漢興功烈,於斯為盛。所以然者,夷虜相攻,無損漢兵者也。臣察鮮卑侵伐匈奴,正是利其抄掠,及歸功聖朝,實由貪得重賞。今若聽南虜還都北庭,則不得不禁制鮮卑。鮮卑外失暴掠之願,內無功勞之賞,豺狼貪婪,必為邊患。今北虜西遁,請求和親,宜因其歸附,以為外扞,巍巍之業,無以過此。

若引兵費賦,以順南虜,則坐失上略,去安即危矣。誠不可許。”會南單于竟不北徙。

注'一'爾雅曰“東至於泰遠,西至於邠國,南至於濮狻��敝劣謐@醯�街�募�幣病�

注'二'享,受也。

遷司隸校尉。永元初,大將軍竇憲兄弟貴盛,步兵校尉鄧疊、河南尹王調、故蜀郡太守廉範等髃黨,出入憲門,負埶放縱。意隨違舉奏,無所迴避,由是與竇氏有隙。二年,病卒。

孫俱,靈帝時為司空。'一'

注'一'漢官儀曰“俱字伯儷”也。

寒朗字伯奇,魯國薛人也。生三日,遭天下亂,□之荊棘;數日兵解,母往視,猶尚氣息,遂收養之。及長,好經學,博通書傳,以尚書教授。舉孝廉。

永平中,以謁者守侍御史。與三府掾屬共考案楚獄顏忠、王平等,辭連及隧鄉侯耿建、朗陵侯臧信、護澤侯鄧鯉、曲成侯劉建。建等辭未嘗與忠、平相見。

是時顯宗怒甚,吏皆惶恐,諸所連及,率一切陷入,無敢以情恕者。朗心傷其冤,試以建等物色獨問忠、平,'一'而二人錯□不能對。'二'朗知其詐,乃上言建等無奸,專為忠、平所誣,疑天下無辜類多如此。帝乃召朗入,問曰:“建等即如是,忠、平何故引之?”朗對曰:“忠、平自知所犯不道,故多有虛引,冀以自明。”帝曰:“即如是,四侯無事,何不早奏,獄竟而久系至今邪?”朗對曰:“臣雖考之無事,然恐海內別有發其奸者,故未敢時上。”'三'帝怒罵曰:

“吏持兩端,促提下。”左右方引去,朗曰:“願一言而死。小臣不敢欺,欲助國耳。”帝問曰:“誰與共為章?”對曰:“臣自知當必族滅,不敢多□染人,誠冀陛下一覺悟而已。臣見考囚在事者,鹹共言妖惡大故,臣子所宜同疾,今出之不如入之,可無後責。是以考一連十,考十連百。又公卿朝會,陛下問以得失,皆長跪言,舊制大罪禍及九族,陛下大恩,裁止於身,天下幸甚。及其歸舍,口雖不言,而仰屋竊嘆,莫不知其多冤,無敢啎陛下者。臣今所陳,誠死無悔。”帝意解,詔遣朗出。後二日,車駕自幸洛陽獄錄囚徒,理出千餘人。

後平、忠死獄中,朗乃自系。

會赦,免官。復舉孝廉。

注'一'物色謂形狀也。

注'二'錯□猶倉卒也。錯音七故反。□音五故反。

注'三'時上猶即上也。上音時掌反。

建初中,肅宗大會髃臣,朗前謝恩,詔以朗納忠先帝,拜為易長。'一'歲餘,遷濟陽令,以母喪去官,百姓追思之。章和元年,上行東巡狩,過濟陽,三老吏人上書陳朗前政治狀。帝至梁,召見朗,詔三府為闢首,由是闢司徒府。永元中,再遷清河太守。坐法免。

注'一'易,今易州縣也。

永初三年,太尉張禹薦朗為博士,徵詣公車,會卒,時年八十四。

論曰:左丘明有言:“仁人之言,其利博哉!”晏子一言,齊侯省刑。'一'若鍾離意之就格請過,寒朗之廷爭冤獄,篤矣乎,仁者之情也!夫正直本於忠誠則不詭,'二'本於諫爭則絞切。'三'彼二子之所本得乎天,故言信而志行也。'四'

注'一'左氏傳曰,齊景公謂晏子曰:“子之宅近市,識貴賤乎?”於是景公繁於刑,有鬻踴者,故對曰:“踴貴而屨賤。”景公為是省於刑。君子曰:“仁人之言,其利博哉!”踴謂刖足者屨。

注'二'詭,詐也。

注'三'論語孔子曰:“直而無禮則絞。”絞,急也。

注'四'言而見信,諫而必從,故曰志行。

贊曰:伯魚、子阿,矯急去苛。臨官以絜,匡帝以奢。宋均達政,禁此妖禜。'一'

禽蟲畏德,子民請病。'二'意明尊尊,割恩蕃屏。'三'惵惵楚黎,寒君為命。'四'

注'一'禜,祭也,於命反。

注'二'謂人為之請禱也。

注'三'穀梁傳曰:“為尊者諱敵。為親者諱敗,尊尊親親之義也。”意諫令諸王歸藩,故云割恩藩屏。音協韻必政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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