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部分(3 / 4)

小說:後漢書 作者:熱帶雨淋

漢之郊曰□。”

注'二'蔡質漢官儀曰“尚書郎入直臺中,官供新青縑白綾被,或錦被,晝夜更宿,帷帳畫,通中枕,臥旃蓐,冬夏隨時改易。太官供食,五日一美食,下天子一等。尚書郎伯使一人,女侍史二人,皆選端正者。伯使從至止車門還,女侍吏絜被服,執香爐燒燻,從入臺中,給使護衣服”也。

宋均字叔庠,南陽安觽人也。父伯,建武初為五官中郎將。均以父任為郎,時年十五,好經書,每休沐日,輒受業博士,通詩禮,善論難。至二十餘,調補辰陽長。'一'其俗少學者而信巫鬼,均為立學校,禁絕淫祀,人皆安之。以祖母喪去官,客授潁川。

注'一'辰陽,今辰州辰溪縣。

後為謁者。會武陵蠻反,圍武威將軍劉尚,詔使均乘傳發江夏奔命三千人往救之。'一'既至而尚已沒。會伏波將軍馬援至,詔因令均監軍,與諸將俱進,賊拒□不得前。及馬援卒於師,軍士多溫溼疾病,死者太半。均慮軍遂不反,乃與諸將議曰:“今道遠士病,不可以戰,欲權承製降之何如?”諸將皆伏地莫敢應。均曰:“夫忠臣出竟,有可以安國家,專之可也。”'二'乃矯制調伏波司馬呂種守沅陵長,命種奉詔書入虜營,告以恩信,因勒兵隨其後。蠻夷震怖,即共斬其大帥而降,於是入賊營,散其觽,遣歸本郡,為置長吏而還。均未至,先自劾矯制之罪。光武嘉其功,迎賜以金帛,令過家上頉。其後每有四方異議,數訪問焉。

注'一'前書音義曰“擢選精勇,聞命奔走,謂之奔命”也。

注'二'公羊傳曰“聘禮,大夫受命不受辭,出境有以安社稷全國家者,則專之可也。”

遷上蔡令。時府下記,禁人喪葬不得侈長。'一'均曰:“夫送終踰制,失之輕者。

今有不義之民,尚未循化,而遽罰過禮,非政之先。”竟不肯施行。

注'一'長音直亮反。禁之不得奢侈有餘。

遷九江太守。郡多虎暴,數為民患,常募設檻藊而猶多傷害。'一'均到,下記屬縣曰:“夫虎豹在山,黿鼉在水,各有所託。且江淮之有猛獸,猶北土之有雞豚也。今為民害,咎在殘吏,而勞勤張捕,非憂恤之本也。其務退奸貪,思進忠善,可一去檻藊,除削課制。”其後傳言虎相與東遊度江。中元元年,山陽、楚、沛多蝗,其飛至九江界者,輒東西散去,由是名稱遠近。浚遒縣有唐、後二山,民共祠之,'二'

觽巫遂取百姓男女以為公嫗,'三'歲歲改易,既而不敢嫁娶,前後守令莫敢禁。

均乃下書曰:“自今以後,為山娶者皆娶巫家,勿擾良民。”於是遂絕。

注'一'檻,為機以捕獸。藊謂穿地陷之。

注'二'浚遒縣屬廬江郡,故城在今廬州慎縣南。

注'三'以男為山公,以女為山嫗,猶祭之有屍主也。

永平元年,遷東海相,在郡五年,坐法免官,客授潁川。而東海吏民思均恩化,為之作歌,詣闕乞還者數千人。顯宗以其能,七年,徵拜尚書令。每有駁議,多合上旨。均嘗刪翦疑事,帝以為有奸,大怒,收郎縛格之。諸尚書惶恐,皆叩頭謝罪。均顧厲色曰:“蓋忠臣執義,無有二心。若畏威失正,均雖死,不易志。”小黃門在傍,入具以聞。帝善其不撓,即令貰郎,遷均司隸校尉。數月,出為河內太守,政化大行。

均*(常)**'嘗'*寢病,百姓耆老為禱請,旦夕問起居,其為民愛若此。以疾上書乞免,詔除子條為太子舍人。均自扶輿詣闕謝恩,帝使中黃門慰問,因留養疾。司徒缺,帝以均才任宰相,召入視其疾,令兩騶扶之。'一'均拜謝曰:“天罰有罪,所苦浸篤,不復奉望帷幄!”因流涕而辭。帝甚傷之,召條扶侍均出,賜錢三十萬。

注'一'騶,養馬者,亦曰騶騎。

均性寬和,不喜文法,常以為吏能弘厚,雖貪汙放縱,猶無所害;至於苛察之人,身或廉法,而巧黠刻削,毒加百姓,災害流亡所由而作。及在尚書,恆欲叩頭爭之,以時方嚴切,故遂不敢陳。帝后聞其言而追悲之。建初元年,卒於家。族子意。

意字伯志。父京,以大夏侯尚書教授,'一'至遼東太守。意少傳父業,顯宗時舉孝廉,以召對合旨,擢拜阿陽侯相。'二'建初中,徵為尚書。

注'一'夏侯勝也。

注'二'阿陽,縣,屬天水郡,故城在今秦州隴城縣西北。

肅宗性寬仁,而親親之恩篤,故叔父濟南、中山二王每數入朝,特加恩寵,及諸昆弟並留京師,不遣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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