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7部分(3 / 4)

小說:後漢書 作者:熱帶雨淋

注'六'前書賈山曰:“昔者周蓋千八百國,以九州之人養千八百君也。”

注'七'左傳曰,靈公廢太子光,立公子牙,使高厚傅牙,夙沙衛為少傅。崔杼逆光而立之,是為莊公。莊公以夙沙衛易己,衛奔高唐以叛。

注'八'左傳,楚客聘於晉,過宋,太子痤知之,請野享之。公使往,伊戾請從,遣之。至則欿用牲,加書徵之,騁而告曰:“太子將為亂,既與楚客盟矣。”公使視之,則信有焉。公囚太子,太子縊死。公徐聞其無罪,乃亨伊戾。

注'九'史記,胡亥謂李斯曰:“高,故宮人也。”遂專信任之。後殺李斯,劫殺胡亥,卒亡秦也。前書,英布坐法黥,論輸驪山,亡之江中為髃盜。及屬項羽,常為先鋒陷陣。後歸漢,為九江王。謀反,誅之。

注'一0'左傳:“初,鬻拳強諫,楚子弗從。臨之以兵,懼而從之。拳曰:‘吾懼君以兵,罪莫大焉。’遂自刖。楚人以為大閽。君子曰:‘鬻拳可謂愛君矣。諫以自納於刑,刑猶不忘納君於善。’”注'一一'韓子曰:“楚人和氏得璞玉於楚山之中,獻之武王。武王使玉人相之,曰:‘石也。’王以和為謾己,刖其左足。及文王即位,和又奉其璞,玉人又曰:

‘石也。’又刖其右足。文王薨,成王即位,和乃抱其璞而哭於楚山之下,三日三夜,泣盡而繼以血。王使玉人攻璞而得寶焉。”琴操曰:“荊王封和為陵陽侯,和辭不就而去。乃作怨歌曰:‘進寶得刑,足離分兮。去封立信,守休芸兮。

斷者不續,豈不冤兮!’”注'一二'史記,孫臏與龐涓學兵法,涓事魏惠王為將軍,自以能不及臏,陰使召臏,斷其兩足而黥之。臏後入齊,威王問兵法,以為師。魏與趙攻韓,齊使田忌將而往。龐涓聞,去韓而歸。臏謂田忌曰:“三晉之兵素悍勇而輕齊。軍半至。使齊軍入魏地為十萬醦,明日為五萬醦,明日為二萬醦。”龐涓行三日,大喜曰:“我固知齊卒怯,入吾地三日,士卒亡者過半矣。”乃□其步兵,與其輕銳倍日並行逐之。孫子度其行,暮當至馬陵。馬陵道狹,旁多險阻,可伏兵,乃斫大樹白而書之曰“龐涓死於此木下”。於是令齊軍曰:“善射者萬弩,夾道而伏,期日莫見火舉而俱發。”涓夜至斫木下,見白書,乃攢火燭之,讀書未畢,齊軍萬弩俱發,魏軍大亂相失。龐涓自知智窮兵敗,遂自剄。曰:“遂成豎子之名矣。”

注'一三'毛萇注詩云:“巷伯,內小臣也。掌王后之命於宮中,故謂之巷伯。”

伯被讒將刑,寺人孟子傷而作詩,以刺幽王也。

注'一四'李陵為匈奴敗,馬遷明陵當必立功以報漢,遂被下蠶室宮刑,後乃著史記。

注'一五'劉向字子政。宣帝時,上言黃金可成。上令典尚方鑄作事,費甚多,方不驗,乃下吏,當死。上奇其材,得踰冬減論。班固雲:“向博物洽聞,通達古今。”

注'一六'國語“中刑用刀鋸”也。

注'一七'尚書:“太甲既立,不明,伊尹放諸桐。三年,復歸於亳。思庸。”孔注曰:“念常道也。”

注'一八'秦穆使孟明﹑白乙等伐鄭,蹇叔諫,不從。晉襄公敗諸崤,囚孟明等,後歸之。穆公曰:“孤之罪也,夫子何罪!”復使為政,遂霸西戎。事見左傳。

注'一九'韓詩曰:“賓之初筵,衛武公飲酒悔過也。言賓客初就筵之時,賓主秩秩然,俱謹敬也。賓既醉止,載號載呶,不知其為惡也。”

注'二0'前書,湯字子公。遷西域副校尉,矯制發諸國兵,斬郅支單于于都賴水上。

注'二一'文帝時,尚為雲中守,坐上首虜差六級,下吏削爵。趙人馮唐為郎,為言文帝,赦尚復為雲中守也。

是時荊州牧劉表不供職貢,多行僭偽,遂乃郊祀天地,擬斥乘輿。'一'詔書班下其事。融上疏曰:“竊聞領荊州牧劉表桀逆放恣,所為不軌,至乃郊祭天地,擬儀社稷。雖昏僭惡極,罪不容誅,至於國體,宜且諱之。'二'何者?萬乘至重,天王至尊,身為聖躬,國為神器,'三'陛級縣遠,祿位限絕,'四'猶天之不可階,日月之不可踰也。'五'每有一豎臣,輒雲圖之,若形之四方,非所以杜塞邪萌。'六'愚謂雖有重戾,必宜隱忍。賈誼所謂‘擲鼠忌器’,蓋謂此也。

'七'是以齊兵次楚,唯責包茅;'八'王師敗績,不書晉人。'九'前以露袁術之罪,今復下劉表之事,是使跛牂欲窺高岸,天險可得而登也。'一0'案表跋扈,□誅列侯,遏絕詔命,斷盜貢篚,'一一'招呼元惡,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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